两信都已收到。我大约并没有先生们所豫想的悠游自在,所以复信的迟延,是往往不免的,因此竟使先生们“老大的失望”,真是抱歉得很。但我并没有什么“苦衷”,请先生不必加以原谅,而且我还得声明:我并不是“对青年热心指导的人”,以后庶不至于误解。
来信所要求的两件事——
一、西欧名作不在身边,无法交出。
二、款子敬遵来谕,认捐二十元。但我无人送上,邮汇又不便,所以封入信封中,放在书店里。附上一笺,请持此笺费神前去一取,一定照交。
信封中另有八元,是段干青先生的木刻,在《文学》上登载后的发表费,先前设法打听他的住址,终不得,以致无法交出。现想先生当可转辗查明,所以冒昧附上,乞设法转交为荷。
那么,我的信,这也是“最终一次”了。
祝
安好。
何 干 十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