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大人膝下敬禀者,十七日寄奉一函,想已到。现男等已于十九日回寓,见寓中窗户,亦被炸弹碎片穿破四处,震碎之玻璃,有十一块之多。当时虽有友人代为照管,但究不能日夜驻守,故衣服什物,已有被窃去者,计害马衣服三件,海婴衣裤袜子手套等十件,皆系害马用毛线自编,厨房用具五六件,被一条,被单五六张,合共值洋七十元,损失尚算不多。两个用人,亦被窃去值洋二三十元之物件。惟男则除不见了一柄洋伞之外,其余一无所失,可见书籍及破衣服,偷儿皆看不入眼也。

  老三旧寓,则被炸毁小半,门窗多粉碎,但老三之物,则除木器颇被炸破之外,衣服尚无大损,不过房子已不能住,所以他搬到法租界去了。

  海婴疹子见点之前一天,尚在街上吹了半天风,但次日却发得很好,移至旅馆,又值下雪而大冷,亦并无妨碍,至十八夜,热已退净,遂一同回寓。现在胃口很好,人亦活泼,而更加顽皮,因无别个孩子同玩,所以只在大人身边吵嚷,令男不能安静。所说之话亦更多,大抵为绍兴话,且喜吃咸,如霉豆腐,盐菜之类。现已大抵吃饭及粥,牛乳只吃两回矣。

  男及害马,全都安好,请勿念。淑卿小姐久不见,但闻其肚子已很大,不久便将生产,生后则当与其男人同回四川云。专此布达,恭请

金安。

男 树 叩上三月二十日夜

Previous

Table of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