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书信集240526 致李秉中

庸倩兄:

  今天得来信,俱悉。

  《边雪鸿泥记》事件,我早经写信问过,无复,当初疑其忙于招待“太翁”,所以无暇;近又托孙伏园面问,未遇,乃写信问,仍无复,则不知其何故也。或者已上秘魔厓修道,抑仍在北京著书,皆不可知。来信令我作书再催并介绍,今写则写矣,附上,但即令见面,恐其不得要领,仍与未见无异,“既见君子,云胡不喜”,非此之谓也。况我又不善简牍,不能作宛转动听之言哉。

  至于款项,倘其借之他人,则函牍往反,而且往反再三,而终于不得要领,必与卖稿无异,昔所经验,大概如斯。不如就自己言,较为可靠,我现在手头所有,可以奉借二十元,余须待端午再看,颇疑其时当有官俸少许可发,则再借三十元无难,但此等俸钱,照例必于端午前一日之半夜才能决定有无,故此时不能断言。

  但如 贵债主能延至阳历六月底,则即令俸泉不发,亦尚有他法可想。

  前所言之二十元如不甚急,当于星期五持至北大面交。

树人 五月二十六日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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