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信已收到。日本纸样已去取,但无论如何,价必较中国贵。丏尊尚无信来,黄色罗纹纸事,且稍待后文罢。想周子竞[兢]会心急,但只得装作不知。
我前函谓《九歌图》须照两次,系想当然,因为书不能拆开,则前后半页恐须分照也。至于印工,则总不会在五六元。
《十竹斋》第一本,印成大约总在老莲画册之前,则单独先行豫约,似亦无不可。价自当增加,但若每本四元,则全书即要十六元,今定为三元半,豫约满后五元,何如?豫约须有截止期,以第二本刻成发售豫约时(明年二月)为度,不知太长否?或以今年十二月为止亦可。老成人死后,此种刻印本即不可再得,自当留其姓名。中国现行之板权页,仿自日本,实为彼国维新前呈报于诸侯爪牙之余痕,但如《北平笺谱》,颇已变相,也还看得过去。我想这回不如另出新样,于书之最前面加一页,大写书名,更用小字写明借书人及刻工等事,如所谓“牌子”之状,亦殊别致也。
近选了青年作者之木刻二十四页,印成一本,名《木刻纪程》,用力不少,而印订殊不惬意,下午当托书店寄上一本,乞察收。另有二本(其一本内有展览会广告,是还他的),乞转交施乐(E.Snow)先生,他住在军机处八号(8 Chun Chi Ch’u),离学校当不远,也许他也在学校教书的。但第一页上均已写字,希察及。
此布,即请
著安。
迅 顿首 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