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日信是当夜收到的。这晚达夫正从杭州来,提出再商量一次,离我的正式开玩意[笑]只一天。我已答应了,由律师指定日期开议。因为我是开初就将全盘的事交付了律师的,所以非由他结束不可。
会议的人名中,由我和达夫主张,也写上了你,日子未知,大约是后天罢,但明天下午也难说。这是最后一次了,结果未可知,但据达夫口述,则他们所答应者,和我所提出的相去并不远——只要不是说过不算数。
迅 上 廿四日午后
鲁迅书信集290824 致章廷谦
迅 上 廿四日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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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外国人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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