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本《尼采自传》,今送上。约计字数,不到六万,用中等大的本子,四号字印起来,也不过二百面左右。
假如要印的话,则——
一、译者以为书中紧要字句,每字间当距离较远,但此在欧文则可,施之汉文,是不好看的(也不清楚,难以醒目)。所以我给他改为字旁加黑点。但如用黑体字或宋体字,似亦佳。
二、圈点不如改在字旁,因为四号字而标点各占一格,即令人看去觉得散漫。
三、前面可以插一作者像,此像我有,可以借照。
四、译者说是愿意自己校对,不过我觉得这不大妥,因为他不明白印刷情形,有些意见是未必能照办的。所以不如由我校对,比较的便当。但如 先生愿意结识天下各种古怪之英雄,那我也可以由他自己出马。
专此布达,即请
撰安。
迅 上 十二月十二日
前些时送上的一套图表,看来《良友》是不能用的了,倘能检出,乞于便中令人放在书店,为感。 又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