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日函奉到。《集外集》那里出版,我毫无成见,群众当然可以;版税也不能要,这本子,我自己是全没有费过力的。惟一的条件,是形式最好和《热风》之类一样。
这本东西,印起来大约不至于犯忌,但内容不佳,卖起来大约也不至于出色。
专此布复,即请
文安。
迅 顿首 十二月十三日
附二纸,希转交 杨先生。 又及。
一九〇四年
一九一六年
一九一九年
一九二一年
一九二四年
一九二五年
一九二六年
一九二七年
一九二八年
一九二九年
一九三〇年
一九三一年
一九三二年
一九三三年
一九三四年
一九三五年
一九三六年
致外国人士部分
附录二
附录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