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寄一函,意专在阻止将敝稿送于姨副,故颇匆匆。这几天我是专办了收束伏翁所办的书店一案,昨天弄完了,除自己出汗生痱子外,还请帮忙人吃了一回饭,计花去小洋六元,别人做生意而我折本,岂不怪哉!
遥想一月以前,一个獐头鼠目而赤鼻之“学者”,奔波于“西子湖”边而发挥咱们之“不好”,一面又想出起诉之“无聊之极思”来,湖光山色,辜负已尽,念及辄为失笑。禹是虫,故无其人;据我最近之研究:迅盖禽也,亦无其人,鼻当可聊以自慰欤。案迅即卂,卂实即隼之简笔,与禹与禺,也与它无异,如此解释,则“準”字迎刃而解,即从水,隼声,不必附会从“淮”之类矣。我于文字亦颇有发明,惜无人与我通信,否则亦可集以成“今史辨”也。
近偶见该《古史辨》,惊悉上面乃有自序一百多版。查汉朝钦犯司马,因割掉卵而发牢骚,附于偌大之《史记》之后,文尚甚短,今该学者不过鼻子红而已矣,而乃已浩浩洋洋至此,殆真所谓文豪也哉。禹而尚在,也只能忍气吞声,自认为并无其人而已。
此地下半年之中大文科,实即去年之厦大而撵走了鼻所不喜之徒,而傅乃大贴广告,谓足为全国模范。不过这是半月以前的事,后来如何,须听下回分解矣。我诸事大略已了,本即可走,而太古公司洋鬼子,偏偏罢工,令我无船可坐;此地又渐热,在西屋中九蒸九晒,炼得遍身痱子。继而思之,到上海恐亦须挤在小屋中,不会更好,所以也就心平气和,“听其自然”,生痱子就生痱子,长疙瘩就长疙瘩,无可无不可也。总之:一有较便之船,我即要走;但要我苦心孤诣,先搬往番鬼所管之香港以上邮船,则委实懒于奋发耳。好在近来鼻之起诉计划,当亦有所更改或修正,我亦无须急急如律令矣。
《语丝》中所讲的话,有好些是别的刊物所不肯说,不敢说,不能说的。倘其停刊,亦殊可惜,我已寄稿数次,但文无生气耳。见新月社书目,春台及学昭姑娘俱列名,我以为太不值得。其书目内容及形式,一副徐志摩式也。吧儿辈方携眷南下,而情状又变,近当又皇皇然若丧家,可怜也夫。
迅 八,十七。
斐君兄及小燕弟均此致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