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书信集270515 致章廷谦

矛尘兄:

  前天(十三),接到四月廿七日信;同时也接到五月三日信,即日转寄绍原了。

  你要我的稿子,实在是一个问题,因为我现在无话可说。我现在正在整理《小约翰》的译稿,至快须下月初头才完,倘一间断,就难免因此放下,再开手就杳杳无期了。但也许可以译一点别的寄上,不过不能就有。

  转载《莽原》的文章,自然可以的,但以我的文字为限。至于别人的,我想应该也可以,但如我说可以,则他们将来或至于和我翻脸时,就成了我的一条罪状。罪状就罪状,本来也无所不可,不过近于无聊。我想,你转载就转载,不必问的,如厦门的《民钟报》,即其例也。

  我到此只三月,竟做了一个大傀儡。傅斯年我初见,先前竟想不到是这样人。当红鼻到此时,我便走了;而傅大写其信,给我,说他已有补救法,即使鼻赴京买书,不在校;且宣传于别人。我仍不理,即出校。现已知买书是他们的豫定计划,实是鼻们的一批大生意,因为数至五万元。但鼻系新来人,忽托以这么大事,颇不妥,所以托词于我之反对,而这是调和办法,则别人便无话可说了。他们的这办法,是我即不辞职,而略有微词,便可以提出的。

  现在他们还在挽留我,当然无效,我是不走回头路的。季黻也已辞职,因为我一走,傅即探他的态度,所以也不干了。

  据伏园上月廿七日来信云:玉堂已经就职了。所“就”何“职”,却未详。大约是外交上事务罢。骝先已做了这里的民政厅长,当然不会[回]浙。我也不想回浙,但未定到那里去,教界这东西,我实在有点怕了,并不比政界干净。

  广东也没有什么事,先前戒严,常听到捕人等事。现在似乎戒[解]严了,我不大出门,所以不知其详。

  你前信所问的两件事,关于《小说旧闻钞》的,已忘了书名。总之:倘列名于引用书目中的,皆见过。如在别人的文内引用,那我就没有见过。

  我想托你办一件要公。即:倘有暇,请为我在旧书坊留心两种书,即《玉历钞传》和《二十四孝图》,要木板的,中国纸印的更好。如有板本不同的,不妨多买几种。

迅 上五月十五日灯下


  斐君兄均此致候不另。
Previous

Table of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