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伯 公孫聖一作勝 燕臣莊子儀 遊敦 王宏 宋皇后 徐光 王陵 夏侯玄 金玄 經曠 萬默 曲儉 太樂伎 鄧琬 孔基 曇摩懺 支法存 張超 袁粲幼子 庾宏奴 魏輝俊 真子融
杜伯
杜伯名曰恆,入爲周大夫。宣王之妾曰女鳩,欲通之,杜伯不可。女鳩訴之宣王曰:“竊與妾交。”宣王信之,囚杜伯於焦,使薛甫與司空錡殺杜伯,其友左儒九諫而王不聽。杜伯既死,爲人見王曰:“恆之罪何哉?”王召祝,而以杜伯語告,祝曰:“始殺杜伯,誰與王謀之?”王曰:“司空錡也。”祝曰:“何以不殺錡以謝之?”宣王乃殺錡,使祝以謝之。伯猶爲人而至,言其無罪。司空又爲人而至曰:“臣何罪之有?”宣王告皇甫曰:“祝也爲我謀而殺人,吾殺者又皆爲人而見訴,奈何?”皇甫曰:“殺祝以謝,可也。”宣王乃殺祝以兼謝焉,又無益,皆爲人而至,祝亦曰:“我焉知之,奈何以此爲罪而殺臣也?”後三年,宣王遊圃田,從人滿野。日中,見杜伯乘白馬素車,司空錡爲左,祝爲右,朱冠起於道左,執朱弓彤矢,射王中心,折脊,伏於弓衣而死。(出《還冤記》)
【譯文】
杜伯又名叫恆,爲周大夫。宣王的妾叫女鳩,想要同杜伯私通,杜伯沒有答應。女鳩懷恨在心,有一天告訴宣王說:“杜伯偷偷地想和我交歡。”宣王就相信了,把杜伯囚禁在焦地。派薛甫和司空錡殺掉杜伯。杜伯的朋友左儒九次勸諫宣王的話告訴了他。祝說:“開始殺杜伯時,是誰給你出的主意?”宣王說:“是司空錡。”祝說:“爲什麼不殺掉司空錡表示道歉呢?”宣王就又殺了司空錡。可杜伯還是變成人來,說他沒有罪。司空錡也變成人來說:“臣有什麼罪?”宣王把這事又告訴了皇甫,說祝給我出主意讓我殺人。我殺的人又都變成人來向我訴冤,怎麼辦呢?皇甫說:“只好殺了祝來道歉,就可以了。”宣王就殺了祝向前二人道歉,還是沒有用,他們又都變成人來找宣王,祝還說:“我怎麼知道以前的事,爲什麼又以這些罪名殺我?”三年以後,宣王到野外遊獵,跟從的人遍佈山野,中午時分,只見杜伯乘着白馬拉着白色的車,司空錡護左,祝護右,戴着紅帽子從道邊奔馳而來,他拿着紅弓搭紅箭,正好射中宣王心窩,脊樑都射斷了,撲伏在箭囊上死了。
公孫聖
吳王夫差,殺其臣公孫聖而不以罪。後越伐吳,王敗走,謂太宰嚭曰:“吾前殺公孫聖,投於胥山之下,今道由之。吾上畏蒼天,下慚於地,吾舉足而不能進,心不忍往。子試唱於前,若聖猶在,當有應聲。”嚭乃登餘杭之山,呼之曰:“公孫聖!”聖即從上應曰:“在。”三呼而三應。吳王大懼,仰天嘆曰:“蒼天乎,寡人豈可復歸乎!”吳王遂死不返。(出《還冤記》)
【譯文】
吳王夫差無緣無故殺掉了他的大臣公孫聖。後來越國討伐吳國,吳王敗逃。他對太宰嚭說:“我以前殺了公孫聖,並把他扔到胥山下,現在我們必須經過那裏。我對上害怕蒼天,對下又有愧於土地,我擡腳不能前進,實在是不忍心往前走。你可以在前面招呼一下,如果公孫聖還在,就會有答應的聲音。”太宰嚭就登上餘杭山,在山上大呼:“公孫聖!”公孫聖就在上面答應說:“在!”三呼三應,吳王非常害怕,仰天長嘆說:“蒼天啊!我難道還能夠再回去嗎?”吳王以後死了也沒有再返回。
燕臣莊子儀
燕臣莊子儀,無罪而簡公殺之,子儀曰:“死者無知則已’若其有知,不出三年,當使君見之。”明年,簡公將祀於祖澤。燕之有祖澤。猶宋之有桑林,國之太祀也,男女觀之。子儀起於道左,荷朱杖擊公。公死於車上。(出《還冤記》)
【譯文】
燕國大臣莊子儀,沒有犯罪而被簡公殺了。子儀臨死時說:“死了若是沒知覺也就罷了,若是有知覺,不超過三年,就會讓你看見我。”第二年,簡公將要到祖澤去祭祀,燕國有祖澤,就象宋國有桑林一樣,很出名,是國家的大祭祀活動。男男女女都來觀看。這時子儀從道旁衝出來,手裏拿着紅木杖打簡公,簡公死在車上。
遊敦
遊敦,字幼齊,漢世爲羽林中郎將。先與司隸校尉胡軫有隙,遂誣敦殺之。敦死月餘,軫病,目睛遂(遂字下十三字據明抄本補。)脫,但言伏罪,遊幼齊將鬼來,於是遂死。(出《還冤記》)
【譯文】
遊敦,字幼齊。漢朝世代爲羽林中郎將。以前同司隸校尉胡軫有些矛盾。於是就誣陷遊敦並把他殺了。遊敦死了一個多月以後。胡軫就得了病,眼珠都掉了,只說他有罪。說是遊幼齊領着鬼來了。於是胡軫死。
王宏
漢王宏,字長文,爲扶風太守,與司徒王允俱爲李耒等所害。宏素與司隸校尉胡伸不相能,伸因就獄竟其事,宏臨死嘆曰:“胡伸小子,勿樂人之禍,禍必及汝。”伸後病,頭不得舉,眼若睡,見宏來,以大杖擊之,數日死,(出《還冤記》)。
【譯文】
漢朝的王宏,字長文。任扶鳳太守。他和司徒王允同被李耒等人陷害。王宏平素與司隸校尉胡伸不對付,胡伸因此就進監獄陷害他,王宏臨死時感嘆地說:“胡伸你這個小子,不要看到別人有禍你就高興,早晚禍要降到你頭上。”胡伸後來病了,頭擡不起來,眼睛睜不開,象睡覺一樣。他看見王宏進來,用大木棍打他,幾天時間就死了。
宋皇后
漢靈帝宋皇后,無寵而居正位,後宮幸姬,衆共譖毀。初,中常侍王甫枉誅渤海王悝及妃,妃即後之姑也。甫恐後怒,乃與大中大夫程何,共誣後執左道咒詛。靈帝信之,收後璽綬。後自致暴室,以憂死,父及兄弟俱被誅。諸常侍大小黃門在省署者,皆憐宋氏無罪。帝后夢見桓帝曰:“宋皇后何罪過?而聽用邪嬖,使絕其命。”昔渤海王悝,既已自貶,又受誅斃。今宋後及悝,皆訴於天,上帝震怒,罪在難救。”夢殊明察,帝既覺而懼,以事問羽林左監許永:“此爲何祥?其可禳乎?”永對以宋後及渤海無辜之狀,並請改葬,以安冤魂,還宋家之徙,復渤海之封,以消災咎。帝弗能用,尋亦崩焉。(出《還冤記》)
【譯文】
漢靈帝宋皇后,不受寵幸卻居正位,後宮的姬妾們都誹謗誣陷她。當初,中常侍王甫詆譭渤海王悝和王妃,使他們冤屈地被殺害,王妃就是皇后的姑母。王甫恐怕皇后生氣報復,就和大中大夫程何共同誣陷皇后,說皇后用左道旁門等不正手段詛咒靈帝。靈帝相信了,收回皇后的玉璽和綬帶。皇后自從到了冷宮,因爲整天憂鬱愁苦而死。皇后的父親以及兄弟全部被殺,各個常侍大小黃門在省署的人,都可憐宋皇后無罪。靈帝后來夢見桓帝。桓帝說:“宋皇后有什麼罪過?你聽信任用奸邪的大臣和嬖姬,使宋皇后絕命,以前渤海王悝,既然已經自貶了,但還是被殺死了。現在宋皇后和悝都到天帝那兒告你,天帝非常氣憤,你的罪過太大很難救你。”夢中情景歷歷在目,靈帝醒了以後很害怕。把這件事說給羽林左監許永,問他這是什麼徵兆,可以祭祀消災嗎?許永就把宋後和渤海王無罪的情況說給他聽,並且請求改葬,使冤魂安寧,找回宋家外逃的人,恢復渤海王的封號,用來消除災禍的根源。靈帝並沒有採納他的意見,不久就駕崩了。
徐光
徐光在吳,常行術市裏間。種梨桔棗慄,立得食,而市肆賣者,皆已耗矣。凡言水旱甚驗,常過大將軍孫綝門,褰衣而趨,左右唾踐。或問其故,答曰:“流血臭腥不可耐。”綝聞而殺之。斬其首無血。及綝廢幼帝,更立景帝,將拜陵,上車,車爲之傾。因顧見徐光在松柏樹上,附手指揮,嗤笑之。綝問侍從,無見者。綝惡之,俄而景帝誅綝。(出《還冤記》)。
【譯文】
徐光在吳國,常常在集市和街巷裏施展法術。種梨桔棗慄,馬上就可以吃到。而集市和店鋪裏那些賣這些東西的都有損耗。凡是他所說的洪水和乾旱等事都很靈驗。他曾在大將軍孫綝門前經過。撩起衣服往前走,並且左右唾棄不已。有人問這是爲什麼,他說:“到處流血臭腥實在讓人受不了。”孫綝聽說後把他殺了,砍了他的頭卻不出血。等到孫綝廢掉幼帝,改立景帝。將要去拜陵墓,他上了車。車就翻了。孫綝回頭一看,只見徐光站在松柏樹上附手指揮,並且嘲笑他。孫綝問左右侍從的人,都說沒看見,孫綝很討厭這件事。不久,景帝殺了孫綝。
王陵
司馬宣王功業日隆,又誅魏大將軍曹爽,篡奪之跡稍彰。王陵時爲揚州刺史,以魏帝制於強臣,不堪爲主,楚王彪年長而有才,欲迎立之。兗州刺史董莘,以陵陰謀告宣王。宣王自將中軍討陵,卒至,陵自知勢窮。乃單舸出迎。宣王遂送陵還京師,至項城,過賈逵廟側,陵呼曰:“賈樑道,吾固盡心於魏之社稷,唯爾有神知之。”陵遂飲藥酒死,三族皆誅。其年,宣帝有病,白日見逵來,並陵爲祟,因呼陵字曰:“彥雲緩我!”宣王身亦有打處,少時遂卒。(出《還冤記》)
【譯文】
司馬宣王的功業一天一天興隆,又殺了魏國的大將軍曹爽,篡權奪位的跡象日益明顯。王陵當時任揚州刺史,因魏帝被強臣所制,是扶不起來的天子,沒有能力當魏主。楚王彪年紀大又有才能,王陵就想迎他立他爲魏主。兗州刺史董莘把王陵的計劃告訴了宣王,宣王親自率領軍隊討伐王陵,王陵自己知道形勢不可挽救了,就自己駕着小船迎接宣王。宣王就押送王陵回京師。到項城時,經過賈逵廟旁邊,王陵大聲呼叫說:“賈樑道,我本來是盡心盡力爲國家着想的,只有你的神靈知道這些事。”王陵於是就喝藥酒死了,王陵的三族都被殺死。那一年,宣帝得了病,大白天就看見賈逵來到,和王陵一起爲祟。宣王就招呼王陵的字說:“彥雲饒了我吧!”宣王的身上也有被打的地方,不長時間就死了。
夏侯玄
魏夏侯玄,字太初,以當時才望,爲司馬景王所忌而殺之。玄宗族爲之設祭,見玄來靈座,脫頭置其旁,悉斂果肉食物以納頭,既而還自安頸而言曰:“吾得訴於上帝矣,司馬子元無嗣也。”既而景王薨,遂無子。文王封次子攸爲齊王,繼景王后,攸薨。攸子冏嗣立,又被殺。及永嘉之亂,有巫見宣王泣雲:“我國傾覆,正由曹爽、夏侯玄二人,訴冤得申故也。”(出《還冤記》)
【譯文】
魏國的夏侯玄,字太初。憑當時的才能和名望,被司馬景王所忌妒而殺了。夏侯玄的親屬同族們給他祭奠。見到夏侯玄來到靈墓前,把頭摘下來放在一邊,把果肉食物都收起來裝到頭裏,又自己把頭安在頸上,然後說:“我將到上帝那裏去控訴,司馬子元沒有後代了。”接着景王就死了。因爲他沒有兒子,文王封他的次子攸爲齊王,繼承景王,攸也死了。攸的兒子冏立爲王,又被殺了。等到永嘉之亂時,有個巫人看見宣王哭着說:“我們國家滅亡,正是由於曹爽、夏侯玄兩個人,是他們訴冤得到申張的緣故。”
金玄
晉明帝殺力士金玄,謂持刀者曰:“我頭多筋,斫之必令即斷,吾將報汝。”刀者不能留意,遂斫數瘡,然後絕。後見玄絳冠朱服,赤弓彤矢,射持刀者,呼雲:“金玄緩我!”少時而死。(出《還冤記》)
【譯文】
晉明帝殺力士金玄。金玄對持刀殺他的人說:“我的頭上筋多,你砍的時候一定要立刻讓頭斷,我將報答你。”持刀的人並沒有留心,結果砍了很多創口然後頭才掉下來死了。後來持刀的人見到金玄穿着絳色帽紅色褲子,紅弓紅箭,射持刀人,持刀人大呼:“金玄饒了我!”不一會兒就死了。
經曠
河間國兵張粗、經曠,二人相與諧善。晉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共升鍾嶺,坐于山椒。粗酒酣失性,拔刀斬曠。曠託夢於母,自說爲粗所殺,屍在澗間,脫裳覆腹,尋覓之時,必難可得,當令裳飛起此處也。明晨追捕,一如所言。粗知事露,將謀叛逸,出門,見曠手執雙刀,來擬其面,遂不得去。母遂報官,粗伏辜。(出《還冤記》)
【譯文】
河間國兵士張粗、經曠兩個人友善。晉朝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那天,二人共登鍾嶺坐在山巔。張粗喝酒多了失了本性,拔刀殺了經曠。經曠託夢給母親,自己說:“被張粗殺了,屍體在山澗裏,被脫掉了衣裳蓋在肚子上,你們尋找的時候一定很困難,我就讓衣裳在那地方飛起來。”第二天派人追捕,全都象經曠說的一樣。張粗知道事情敗露,想要逃避,他剛一出門,看見經曠手拿雙刀,比劃着要殺張粗,張粗就不敢動了。經曠母親立刻報告了官府。張粗伏了罪。
萬默
晉山陰縣令石密,先經爲御史,枉奏殺句容令萬默。密尋白日見默來,殺密死。(出《還冤記》)
【譯文】
晉山陰縣令石密,以前曾當過御史,因歪曲事實使句容縣令萬默被殺。石密不久就看見萬默大白天找他來,最後把石密殺死了。
曲儉
前涼張天錫元年,西域校尉張頎殺曲儉。儉臨死,具言取之。後頎後見白狗,以刀斫之,不中,頎便倒地不起。左右見儉在旁,遂暴卒。(出《還冤記》)
【譯文】
前涼張天錫元年,西域校尉張頎殺了曲儉。曲儉臨死的時候就對張頎說我早晚要報復,取你的頭。後來張頎發現他身後有隻白狗跟着,他就用刀砍那隻狗,沒有砍中,張頎卻倒在地上爬不起來。左右隨從都看見曲儉在他身旁。於是張頎突然死了。
太樂伎
宋元嘉中,李龍等夜行掠劫。於時丹陽陶繼之爲秣陵縣令,令人密尋捕,遂擒龍等,引人是太樂伎。劫發之夜,此伎與同伴往就人宿,共奏音聲。陶不詳審,爲作款引,隨例申上。而所宿主人及賓客,並相明證。陶知枉濫,但以文書已行,不欲自爲通塞,並諸劫十人,於郡門斬之。此伎聲價藝態,又殊辨慧,將死之日曰:“我雖賤隸,少懷慕善,未嘗爲非,實不作劫。陶令已當具知,枉見殺害。若無鬼則已。有鬼必自陳訴。”因彈琵琶,歌數曲而就死。衆知其枉,莫不隕泣。經月餘,陶遂夢伎來至案前雲:“昔枉見殺,實所不忿,訴天得理,今故取君。”便跳入陶口,乃落腹中。陶即驚寤,俄而倒,狀若風癲,良久甦醒。有時而發,發即夭矯,頭乃著背,四日而亡。亡後家便貧瘁,二兒早死,餘有一孫,窮寒路次。(出《還冤記》)
【譯文】
宋朝元嘉年間,李龍等人在夜間搶劫掠奪。當時正是丹陽人陶繼之任秣陵縣令,他命人祕密尋查追蹤,不久就擒獲了李龍等人。引導的人是太樂伎。李龍等人作案那天夜裏,太樂伎和同伴們去別人家住宿,一起奏樂歌唱,結果也被抓去了。陶繼之沒有認真審理,給他判了個是這夥強盜引導的不真實罪狀,隨着李龍等人一起上報了。儘管太樂伎所住宿的房主和賓客們都證明太樂伎沒有參加,也沒有起作用。後來陶縣令也知道自己冤枉了太樂伎,上報材料不真實。但是上報的文書已經發走了,他又不想自找麻煩,怕對自己不利,就將錯就錯了,太樂伎和李龍等十名搶劫犯被判在郡門斬首。太樂伎的聲調姿態都很出衆,又才華過人。他將要被處死那天說:“我雖是個貧賤的下等人,但是少年時心裏就羨慕善良的人,從來沒作過壞事。我實在沒有參與搶劫,陶縣令已經全都知道了。現在我冤枉也被殺害,如果沒有鬼也就罷了,如果有鬼我一定要到天府去告狀。”然後彈着琵琶,唱了幾首歌被處死了。大家都知道他太冤枉,沒有不掉眼淚的。經過一個多月,陶縣令就夢到太樂伎來到他的桌案前說:“過去我冤枉被殺,實在是氣不忿呀,現在我告到天帝那已經得理,所以今天來殺你。”說完便跳到陶繼之的嘴裏,然後就落到肚子裏,陶繼之立刻嚇醒了。不一會倒在地上,象得了瘋癲病一樣,很長時間才甦醒,不一定什麼時候發病,發病時身子不是後倒就是前傾,頭可以挨着後背,四天就死了。他死以後家裏變窮了,兩個兒子也死得早,還剩下個孫子,窮得在路邊受凍。
鄧琬
宋泰始元年,江州刺史鄧琬,立晉安王子勳爲帝,作亂。初南郡太守張悅得罪,鎖歸揚都,及湓口,琬赦之,以爲冠軍將軍,共綱紀軍事,袁顗既敗,張悅懼誅,乃稱暴疾,伏甲而召鄧琬。既至,謂之曰:“卿首唱此禍,今事急矣,計將安出?”琬曰:“斬晉安王以待王師,或可以免。”悅怒曰:“卿始此禍,而欲賣罪少帝乎?”命斬於牀前,並殺其子,以琬頭降。至五年,悅臥疾,見琬爲厲,遂死。(出《還冤記》)
【譯文】
宋朝泰始元年,江州刺史鄧琬立晉安王的兒子勳作皇帝,於是發動了叛亂。當初南郡太守張悅犯了罪,戴上枷鎖押回揚都,到了湓口,鄧琬放了他,任命他作冠軍將軍,共同管理軍中大事,袁顗遭到慘敗以後,張悅害怕被殺,謊說自己得了急病,埋伏了甲兵召鄧琬來,鄧琬來到,張悅對他說:“你提出立勳作皇帝造成了這樣的災禍,現在事情非常緊迫了,有什麼計策呢?”鄧琬說:“殺了晉安王等官兵到來,也許可以免災。”張悅氣憤地說:“你引來的災禍,怎麼想嫁禍給少帝嗎?”命令左右的衛士把鄧琬殺死在牀前,並且殺了鄧琬的兒子。用鄧琬的頭作了投降的獻禮。到第五年,張悅臥病在牀,看見鄧琬變作厲鬼,隨即張悅就死了。
孔基
會稽孔基勤學有志操,族人孔敞使其二子從基爲師。而敞子並兇狠,趨向不軌,基屢言於敞,此兒常有忿志。敞尋喪亡,服制既除,基以宿舊,乃齎羊酒往看二子。二子猶懷宿怨,潛遣奴路側殺基。奴還未至,乃見基來,張目攘袂,厲聲言曰:“奸醜小豎,人面獸心,吾蒙顧存昔,敦舊(《法苑珠林》九一“舊”作“戢”,敦煌卷子本《還冤記》亦作“戢”)平生,有何怨惡,候道見害,反天忘父,人神不容,要當斷汝家種。從此之後,數日見形孔氏。無幾,大兒向廁,忽便絕倒,絡繹往看,已斃於地。次者尋復病疽而死,卒致兄弟無後。(出《還冤記》)
【譯文】
會稽的孔基勤學而且品行高潔,同族人孔敞就讓他的兩個兒子拜他爲師,跟着他學習。但孔敞的兩個兒子都很兇狠,行動不軌。孔基多次向孔敞提到這些事,這兩個兒子有怨恨在心。孔敞不久就死了。等到孝服除去之後,孔基以老朋友的身份,帶着羊肉好酒來看望孔敞的兩個兒子。可這二兒子還懷着舊怨,偷偷地派奴僕在路上殺了孔基。奴僕們還沒有到家,就見孔基走過來,瞪着眼睛挽起袖子,厲聲說:“奸醜的小子,人面獸心。我不忘同你父親的老交情,我平生厚道,有什麼怨恨,派人等在路上害我,違背天理忘掉了你父親,人和神都不會寬容你,該斷了你家的後代。”從此以後好多天都顯形於孔家。不久,大兒子上廁所,忽然昏過去倒在地上,人來人往地先後來看,早已經死在地上了。次子不久又得了惡瘡病死了。終於導致兄弟都沒有後人。
曇摩懺
沮渠蒙遜時,沙門曇摩懺者,博達多識,爲蒙遜之所信重,魏氏遣李順拜蒙遜爲涼王,乃求曇摩懺,蒙遜怯而不與。曇摩懺意欲入魏,屢從蒙遜請行,蒙遜怒殺之。既而左右當白日中,見曇摩懺以劍擊蒙遜,因以疾而死。(出《還冤記》)
【譯文】
沮渠蒙遜時,有個和尚曇摩懺,博學多識,被蒙遜所信用。魏國派李順拜蒙遜爲涼王,趁機要求曇摩懺去魏國。蒙遜怕曇摩懺到魏對自己不利而不放行。曇摩懺很想去魏,多次跟蒙遜請求放他走。蒙遜很生氣就把他殺了。不久蒙遜左右的侍從們在大白天就看見曇摩懺用劍刺蒙遜。蒙遜因此得病而死。
支法存
支法存者,本自胡人,生長廣州,妙善醫術,遂成鉅富。有八九尺毾毲。百種形象,光彩曜目。又有沉香八尺板牀,居常芬馥。王譚爲廣州刺史,大兒劭之,屢求二物,法存不與。王因狀法存豪縱,殺而籍沒家財焉。死後,形見於府內,輒打閣下鼓,似若稱冤,如此經月。王尋得病,恆見法存守之,少時遂亡。劭之比至揚都,又死焉。(出《還冤記》)
【譯文】
支法存本來是胡人,生長在廣州,醫術高明,很快就成了鉅富。家裏有八九尺長的毛毯,上面織成各種圖形,光彩奪目,還有一張八尺長的沉香木板牀,居室芳香四溢格外芬馥。王譚任廣州刺史,他的大兒子邵之多次向支法存索要這兩件東西,法存不給。王邵之因此就誣告法存豪橫放縱,殺了法存並沒收家財。法存死後,他的形體卻經常在刺史府內出現,一出現就打閣下的大鼓,好象要叫冤,如此經過一個月,王譚不久就得了病,常常看見法存守着他,沒幾天就死了。邵之緊接着回到揚都,也死了。
張超
高平金鄉張超,先與同縣翟願不和。願以宋元嘉中,爲方輿令,忽爲人所殺。鹹疑是超。超後除金鄉縣令,解職還家,入山伐材。翟兄子銅烏,執弓持矢,並齎酒禮,就山饋之。斟酌已畢,銅烏曰:“明府昔害我叔,無緣同戴天日。”即引弓射之,超乃死。銅烏其夜見超雲:“我不殺汝叔,橫見殘害。今已上訴,故來相報。”引刀刺之,吐血而死。(出《還冤記》)
【譯文】
高平金鄉縣的張超,以前和同縣的翟願不和。翟願在宋元嘉年間任方輿縣令,忽然被人殺害,都懷疑是張超所殺。張超後來解除了金鄉縣令的職務回到家裏,上山伐木。翟願哥哥的兒子叫銅烏,這天帶着弓和箭,並攜着酒等禮品,在山上贈給張超,二人在山上吃喝完畢。銅烏說:“明府您過去殺害了我叔叔,現在我們無緣同戴天日。”說完就拉弓射死張超。銅烏在當天晚上看見張超說:“我沒有殺你叔,卻兇狼地被殘殺,現在我已經上告到天帝,所以來報仇。”拔出刀刺銅烏,銅烏吐血而死。
袁粲幼子
齊高祖欲禪,宋尚書令袁粲舉兵不從,被害。其幼子,乳母潛將投粲門生狄靈慶,靈慶殺之。經年,忽見兒騎狗戲如常,後復有一狗,走入靈慶家。遇靈慶,便噬殺之,其妻子並死於狗。(出《古今記》)
【譯文】
齊高祖想要出家。宋尚書令袁粲起兵不從,結果被害。袁粲的小兒子被乳母偷着帶走,投奔袁粲的門生狄靈慶那裏。靈慶卻把孩子殺了。一年後,狄靈慶忽然看見袁粲的幼子騎着狗玩,象往常一樣,他的後面還有一條狗走進靈慶的家。遇到靈慶,便咬死了狄靈慶。狄靈慶的妻子和兒子一起也被狗咬死。
庾宏奴
庾宏爲竟陵王府佐,家在江陵。宏令奴無患者,載米餉家。未達三裏,遭劫被殺。屍流泊查口村,時岸旁有文欣者,母病。醫雲:“須得髑髏屑服之,即差。”欣重賞募索。有鄰婦楊氏見無患屍,因斷頭與欣。欣燒之,欲去皮肉,經三日夜不焦,眼角張轉。欣雖異之,猶惜不棄,因刮耳頰骨,與母服之。即覺骨停喉中,經七日而卒。尋而楊氏得疾,通身洪腫,形如牛馬,見無患頭來罵雲:“善惡之報,其能免乎?”楊氏以語兒,言終而卒。(出《幽明錄》)
【譯文】
庾宏是竟陵王府的輔佐,家住在江陵。有一天,庾宏讓奴僕無患裝了一車米送回家去,還沒走出三里路,遭到強盜搶劫被殺害。無患的屍首漂流到查口村。那時在岸邊住戶中有個叫文欣的人,他母親有病,醫生說必須用髑髏的骨屑作藥吃,吃後立刻就能好。文欣於是懸重賞求索。這時鄰居有個姓楊的婦女,看見了無患的屍體,就砍斷了頭送給文欣。文欣得到頭後就用火燒,想去掉皮肉。燒烤了三天三夜也不枯焦,眼睛還能睜開轉動,文欣雖然很奇怪,但還是覺得來之不易不捨得扔掉。後來刮下耳頰骨給母親服下,他母親立刻覺得有骨頭卡在喉嚨裏,經過七天就死了。不久楊氏婦人也得了病,通身腫脹,形狀象牛馬一樣。她看見無患的頭來找她罵她:“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能免了嗎?”楊氏婦人把事情經過告訴了他兒子。話剛說完就死了。
魏輝俊
北齊陽翟太守張善,苛酷貪叨,惡聲流佈。蘭臺遣御史魏輝俊,就郡治之,贓賄狼籍,罪當合死。善於獄中,使人通訴,反誣輝俊爲納民財,枉見推縛。文宣帝大怒,以爲法司阿曲,必須窮正,令尚書令左丞盧斐複驗之。斐遂希旨,成輝俊罪狀,奏報,於州斬決。輝俊遺語令史曰:“我之情理,是君所見,今日之事,可復如之。當辦紙百番,筆二管,墨一綻,以隨吾屍,若有靈祗,必望報盧。”令史哀悼,爲之殯斂,並備紙筆。十五日,善得病,唯雲叩頭,旬日而死。才兩月,盧斐坐譏駁魏使,爲魏收奏,文宣帝鴆殺之。(出《還冤記》)
【譯文】
北齊的陽翟太守張善,苛薄殘酷而又貪婪,他的壞名聲流傳很廣,蘭臺遣御史魏輝俊到郡上治理,發現張善貪贓枉法的事情很多,論罪該死。於是就把張善押到獄中。但張善買通了上下,反過來誣陷輝俊爲了收刮民財才把張善押進獄中。文宣帝很氣憤。認爲法紀被歪曲了,必須撥亂反正,派尚書令左丞盧斐複查這個案子。盧斐就接受了皇上的旨意,構成了輝俊的罪狀後上奏。然後文宣帝下旨在州府處斬。輝俊對令史留下遺言說:“我的情況你都看得清清楚楚,現在這件事,又能怎樣呢,你給我準備一百番紙,二管筆,一錠墨,讓我帶在身上隨着我屍體,如果天地真有神靈,我一定要報復盧斐。”令使也很哀悼,給他收屍安葬並備了紙筆等。十五天以後,張善得了病,只說磕頭,沒出十天就死了。才過了兩個月,盧斐出使魏國犯了譏駁犯上的罪,被魏國收押並奏明齊國,文宣帝用毒酒殺了他。
真子融
真子融,北齊世嘗爲井陘關收租使,髒貨甚,爲人所糾。齊主欲以行法。意在窮治,乃付幷州城局參軍崔法瑗,與中書舍人蔡暉,共拷其獄。然子融罪皆在赦前,法瑗等觀望上意,抑爲赦後。子融臨刑之際,怨訴百端,既不得理,乃曰:“若使此等平直,是無天道。”後十五日,法瑗無病死。經一年許,蔡暉患病,膚肉爛墮都盡,苦楚日加,方死。(出《還冤記》)
【譯文】
真子融在北齊時曾任井陘關收租使,贓款贓物很多,被人控告追究。齊王想要嚴肅法紀,予以根治。就交給幷州城局參軍法瑗和中書舍人蔡暉其同審理此案追查真子融的罪狀,然而審理之後發現真子觸犯的罪都是在齊王發整頓綱紀的赦令以前乾的。法瑗等人看齊王的用意很明顯,就決定改爲赦令下達以後。子融臨到被殺的時候百般訴冤,還是沒有理會。真子融就說:“如果讓這些人這樣下去,怎能有事非曲直,真是沒有公道。”過了十五天,法瑗沒有得病就死了。經過一年多的時間,蔡暉得了病,皮膚和肉都爛掉了,痛苦一天比一天嚴重,遭了很長時間的罪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