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申子 韓佽 許敬張閒 太原小兒 李師古 孟不疑 戴詧 杜悰 鄭絪 河北軍將
宮山僧
王申子
貞觀(明抄本"觀"作"無")中,望苑驛西有民王申,手("手"原作"子",據明抄本改。)植榆於路旁,成林,構茅屋。夏月,常饋漿於行人,官客即延憩具茗。有兒年十三,每令伺客。一日,白其父,路有女子求水,因令呼入。女年甚少,衣碧襦白幅巾。自言家在南十餘里,夫死無兒,今服禫矣。將適馬嵬訪親情,丐衣食。語言明晤,舉止可愛。王申乃留食,謂曰:"今日已暮,可宿此,達明去也。"女亦欣然從之,其妻內之後堂,呼爲妹,倩裁衣數事。自午至戌,悉辦。針指細密,殆非人工。申大驚異,妻尤愛之。乃戲曰:"妹能爲我作新婦乎?"女笑曰:"身既無託,願執井竈。"王申即日,借衣貫酒,禮納爲新婦。其夕暑熱,戒其夫,近多盜,不可闢門。即舉巨椽,捍戶而寢。及夜半,王申妻夢其子被髮訴曰:"被食將盡矣!"妻驚,欲省其子。王申曰:"渠得好新婦,喜極囈言耶。"妻還睡,復夢如初。申與妻秉燭,呼其子及新婦,悉不應。扣其戶,戶牢如鍵。乃壞門闔。纔開,有一物,圓目鑿齒,體如藍色,沖人而去。其子唯餘腦骨及發而已。(出《酉陽雜俎》)
【譯文】
貞觀年間,望苑驛站之西有一個平民叫王申。他親手在路旁栽種榆樹,長成樹林,蓋了幾間茅屋。夏天,他常常送水給行人喝,遇上官客他就迎接到屋裏歇息並獻茶。他有個十三歲的兒子。他常常讓兒子迎候客人。一日,兒子對父親稟告說,路上有一個女子要水喝。父親就讓兒子把女子叫進來。女子特別年輕,穿綠色短衣,戴白色頭巾,自己說家在南邊十幾裏的地方,丈夫死了,沒有兒子,如今服喪期滿了,要到馬嵬坡去走親戚,要點吃的穿的東西。她的口齒伶俐,舉止可愛,王申就留她吃飯,對她說:"現在天已經黑了,可以住在這裏,明天再走吧!"女子也就欣然接受。王申的妻子把她安排在後堂,稱她爲小妹。請她裁衣幫助做事,從午時到戌時,她全做完了。而且針腳細密,幾乎不是人工所能達到的。王申非常驚異。王申的妻子更喜歡她。王申就開玩笑說:"小妹能給我做兒媳婦嗎?"女子笑道:"我自身已經沒有依靠了,願意操持家務!"王申當天就借新衣服,買酒,舉辦婚禮娶她爲新媳婦。那天晚上很熱,她告戒丈夫說:"最近有許多偷東西的,不能開着門睡覺。丈夫就拿來一根大椽子,把門頂上睡覺。到了半夜,王申的妻子夢見兒子披散着頭髮訴說道:"我要被吃完了啦!"妻子吃驚,要去看兒子。王申說:"他得到一個好媳婦,高興得說夢話呢!"妻繼續睡覺,又做了同樣的夢。王申和妻子拿着蠟燭,喊他們的兒子和新媳婦,全都不答應。敲門,門關得牢牢的。於是就把門砸開。門剛打開,有一個圓目利齒體如藍色的怪物衝着人跑出去。他們的兒子只剩下頭骨和頭髮了。
韓佽
韓佽在桂州。妖賊封盈,能爲數裏霧。先是嘗行野外,見黃蝶數十,因逐之,至大樹下而滅。掘得石函,素書大如臂,遂成左道。歸之如市,乃聲言某日收桂州。有紫氣者,我必勝。至期,果有紫氣如匹帛,亙於州城上。白氣直衝之,紫氣遂散。忽大霧,至午稍霽。州宅諸樹,滴下銅佛。大如麥,不知其數。是年韓卒。(出《酉陽雜俎》)
【譯文】
韓佽在桂州的時候,有個叫封盈的奴賊,能興起幾裏的雲霧。在這以前,他曾經在野外行走,看到了幾十個黃色蝴蝶,於是就去追捕。追到大樹下就不見了。挖地挖到了一個石匣,匣中有大如手臂的道書,於是他就走上了旁門左道。回家來到市上,就聲言某日某天要收復桂州,有紫氣的時候,我必定勝利。到了那時候,果然有紫氣象布帛一樣,橫貫在州城上空。白氣直衝向紫氣,紫氣就散了。忽然起了大霧,到午時略微放了晴。州衙宅院裏的每一棵樹上,都滴下了銅佛。銅佛就象麥粒那麼大,無計其數。這一年,韓佽死了。
許敬張閒
唐貞元中,許敬、張閒同讀書於偃月山。書堂兩間,人據其一,中隔有丈。許西而張東,各開戶牖。初敬遽相勖勵,情地甚狎。自春徂冬,各秉燭而學。一夜二更,忽有一物,推許生戶而入。初意其張生,而不之意。其物已在案側立。及讀書遍,乃回視。方見一物,長可五尺餘,虎牙狼目,毛如猿玃,爪如鷹鸇,服豹皮褌,見許生顧盼,乃叉手端目,並足而立。許生恐甚,遂失聲,連叫張生相救。如是數百聲。張生滅燭,柱戶佯寢,竟不應之。其物忽倒行,就北壁火爐所,乃蹲踞視。許生呼張生不已。其物又起,於牀下取生所用伐薪斧,卻回而坐,附火復如初。良久,許生乃安心定氣而言曰:"余姓許名敬。辭家慕學,與張閒同到此。不早謁諸山神,深爲罪耳。然浮俗淺識,幸勿責之。"言已,其物奮起,叉手鞠躬,唯唯而出。敬恨張生之甚也,翌日,乃撤書而歸。於是張生亦相與俱罷,業竟不成。(出《傳信志》)
【譯文】
唐朝貞元年間,許敬、張閒同在偃月山讀書。書堂共兩間,兩人各佔一間,中間隔了有一丈遠。許敬在西,張閒在東,各開各的門窗。起初二人互相敬重,就互相勉勵,感情親密。從春到冬,各自秉燭而學。一天夜裏二更天,忽然有一個怪物,推開許敬的門走進來。一開始他以爲是張閒來了,沒有在意。那怪物已經在書案旁邊站定。等到讀完一遍纔回頭看,纔看到那怪物。大約五尺多高,虎牙狼眼,毛像猿猴,爪子像鷹鷂,穿着豹皮褲子。它見許敬轉頭看,就叉手正眼,並腳站立。許敬非常害怕,就失聲連連大叫張閒來救他。如此喊了幾百聲。張閒熄了燈,關了門裝睡,居然沒有答應。那怪物忽然倒着走,走近北牆下的火爐附近,就蹲在那裏看。許敬不停地喊張閒。那怪物又站起來,在牀下拿起許敬砍柴的斧,退回來坐下,象原先一樣守在火爐旁。許久,許敬才安心靜氣地說:"我姓許名敬,離家來求學,和張閒一塊來到這裏,沒有早一點去拜見各位山神,實在是有罪啊!但是我知識淺薄,請不要怪罪。"說完,那怪物一振而起,交叉兩手鞠了個躬,唯唯地退出去了。許敬恨張生太過分了,第二天就撤書回家了。於是張閒也和許敬一塊都不學了,學業到底沒成。
太原小兒
嚴綬鎮太原,市中小兒如水際泅戲。忽見物中流流下,小兒爭接。乃一瓦瓶,重帛冪之。兒就岸破之,有嬰兒長尺餘,遂迅走。羣兒逐之。頃間,足下旋風起,嬰兒已蹈空數尺。近岸舟子,遽以篙擊殺之。發硃色,目在頂上。(出《酉陽雜俎》)
【譯文】
嚴綬鎮守太原的時候,街市裏的小孩到水邊游泳嬉戲,忽然看見有一個東西從中流流下來。小孩子們爭搶着去接,原來是一個瓦罐,用幾層帛蓋着。小孩們把它拿到岸上打碎,裏邊有一個一尺多高的小嬰兒,一出來就迅跑。小孩們就去追。頃刻間,腳下旋風起,嬰兒已騰空幾尺。靠近河岸有一個擺船的,急忙用篙把嬰兒打死,一看,他的頭髮是紅的,眼睛長在頭頂上。
李師古
李師古治山亭,掘得一物,類鐵斧頭。時李章武遊東平,師古示之。武驚曰:"此禁物也,可飲血三鬥。"驗之而信。(出《酉陽雜俎》)
【譯文】
李師古治理山亭,挖到一個東西,類似鐵斧頭。當時李章武在東平遊覽,李師古就把那東西給李章武看。李章武吃驚地說:"這是禁物,能喝三鬥血!"經過驗證,李師古才相信。
孟不疑
東平未用兵時,有舉人孟不疑客昭義。夜至一驛,方欲濯足,有稱淄青張評事者至,僕從數十。孟欲謁之。張被酒,初不顧。孟因退就西間。張連呼驛吏,索煎餅。孟默窺之,且怒其傲。良久,煎餅至。孟見一黑物如豬,隨盤,至燈影而滅。如此五六返,張竟不察。(明抄本"察"作"祭"。)孟恐懼不睡。張尋太鼾。至三更,孟才寐。忽見一人皁衣,與張角力。久乃相捽入東偏房,拳聲如杵。頃之,張被髮雙袒而出,還寢牀上。至五更,張乃喚僕使,張燭巾櫛。就孟曰:"某昨醉中,都不知秀才同廳。"因命食,談笑甚歡。時時小聲曰:"昨夜甚慚長者,乞不言也。"孟但唯唯。復曰:"某有故,不可("故不可"三字原本作"程須"二字,據明抄本改。)早發。秀才可先也。"探靴中,得金一挺,授孟曰:"薄貺,乞密前事。"孟不敢辭,即前去。行數裏,方聽捕殺人賊。孟詢諸道路,皆曰:"淄青張評事,至其驛早發。及明,但空鞍,失張所在。騎吏返至驛尋索,驛西閣中有席角。發之,白骨而已,無泊一蠅肉也。地上滴血無餘,唯一隻履在旁。相傳此驛舊兇,竟不知何怪。"舉人祝元膺嘗言:"親見孟不疑說,每誡夜食必須祭也。"祝又言:"孟素不信釋氏,頗能詩。其句雲:'白日故鄉遠。青山佳句中。'後嘗持念。溺於遊覽,不復應舉。(出《酉陽雜俎》)
【譯文】
東平沒有用兵的時候,有一位名叫孟不疑的舉人客居在昭義。一天夜裏他來到一家驛站,剛要洗腳,有一個自稱是淄青張評事的人來到驛站,有幾十個僕從。孟不疑想要去拜見他。張評事剛喝過酒,一開始不理睬。孟不疑於是退回來到西間。張評事連喊驛站裏的官吏,要煎餅。孟不疑默默地看着,對他的傲慢很生氣。許久,煎餅到了。孟不疑看到一個黑東西象豬一樣,隨着盤子來到燈影之下就消失了。如此往返了五六次,張評事居然沒有察覺。孟不疑害怕,沒敢睡。張評事不一會兒就發出鼾聲。到了三更,孟不疑才睡下。忽然看見一個黑衣人與張評事摔跤。時間長了就互相揪到東偏房,拳擊聲就象舂米的棒槌聲。過了一會兒,張評事披散着頭髮坦露着雙臂出來了,回到牀上睡覺。到了五更,張評事就喊奴僕,點燈,梳頭,纏頭巾,到孟不疑這裏說:"我昨天喝醉了,都不知道和您同住在一起!"於是讓人擺下酒飯,說說笑笑很高興,時時小聲說:"昨晚上很對不住長者,請不要說了。"孟不疑只是一聲聲地答應。張評事又說:"我有點事兒,不能早出發。您可以先走。"他探手到靴子裏,拿出來一挺金子,送給孟不疑說:"小意思,希望爲以前的事保密。"孟不疑不敢推辭,就提前離開了。走了幾裏,才聽到追捕殺人的強盜。孟不疑向路上的人打聽,都說:"淄青張評事,到那驛站早早就出發了。到了天明,只剩下空馬鞍,不知張評事哪兒去了。騎馬的官吏回到驛站尋找,驛站西閣中有一張席子,打開,是白骨而已。沒剩下蒼蠅大小一塊肉。地上滴血沒有留下,只有一雙鞋放在旁邊。相傳這個驛站以前很兇,到底不知道是什麼怪物。"舉人祝元膺曾經說:"親自聽見孟不疑說,他常常警告夜間吃飯必須祭祀。"祝元膺又說:"孟不疑一向不信佛教。他很能作詩,有兩句詩是:'白日故鄉遠,青山佳句中。'後來曾經拿出來吟誦。他沉湎於遊覽名山大川,不再參加科舉考試。"
戴詧
臨川郡南城縣令戴詧,初買宅於館娃坊。暇日,與弟閒坐廳中。忽聞外有婦人聚笑聲,或近或遠。詧頗異之。笑聲漸近,忽見婦人數十散在廳前,倏忽不見,如是累日,詧不知所爲。廳際有枯梨樹,大合抱。意其爲祥,因伐之。根下有石,露如拳。掘之轉闊,勢如鏊形。乃烈火其上。沃醋復鑿。深五六尺,不透。忽見婦人繞坑,拊掌大笑,有頃,共牽詧入坑,投於石上。一家驚懼。婦人復還,大笑,詧亦隨出。詧纔出,又失其弟。家人慟哭,詧獨不哭。曰:"他亦甚快活。何用哭也。"詧至死,不肯言其狀。(出《酉陽雜俎》)
【譯文】
臨川郡南城縣縣令戴詧,當初在館娃坊買了一處宅子。閒暇之日,他和弟弟坐在廳堂裏,忽然聽到外面有婦人聚到一起鬨笑的聲音,有的近有的遠。戴詧覺得很奇怪。笑聲漸漸地近了,忽然看到幾十個婦人散站在廳前,忽地又不見了。如此一連幾天。戴詧不知爲什麼會這樣。廳堂邊上有一棵枯梨樹,合抱那麼粗,認爲它是不祥之兆,於是就把它砍了。樹根下有一塊石頭,露出來有拳頭大小,向下挖便變大,樣子象煎餅鏊子形。就在它上面點上烈火燒,澆上醋,再鑿。鑿了五六尺深,也沒鑿透。忽然看見一個婦人繞着坑拍掌大笑。過了一會兒,她拉着戴詧一塊進到坑裏,把他扔到石頭上。一家人又驚又怕。婦人又回來了,她放聲大笑。戴詧也跟着她走出來。戴詧剛走出來,又丟失了他的弟弟。家人悲傷地大哭。只有戴詧不哭。他說:"他也很快活,何必要哭呢?"戴詧一直到死,也不肯說出實情。
杜悰
杜悰未達時,遊江湖間。值一程稍遙,昏暝方達一戍。有傳舍,居者多不安,或怖懼而卒。驛將見悰骨氣非凡,內思之,此或貴人。若宿而無恙,必將相也。遂請悰舍於內,供待極厚。到夜分,聞東序隙舍,洶洶如千萬人聲。悰取紙,大署己之名,繫於瓦石,擲之喧聒之處,其聲即絕。又聞西序復喧,即如前擲之,尋亦寂然,遂安寢。遲明,驛吏問安。公具述之,乃知必貴。以束素餞之。及大拜。即訪吏擢用。(出《玉堂閒話》)
【譯文】
杜悰沒有發達的時候,漫遊在江湖上。正趕上一段路程比較遠,黃昏的時刻纔到達一個城堡。城中有驛站,驛站的客人多數不安,有的由於恐懼而死。驛將見杜悰骨氣不一般,心裏想,這也許是個貴人,如果在這過夜而沒有什麼災難,必將做宰相。於是就請杜悰進去住下,對他的待遇很豐厚。到了夜半時分,聽到東廂的空屋裏,沸沸揚揚的好象有千萬人的聲音。杜悰拿出紙來,用大字寫出自己的名字,系在瓦石上,扔到喧噪的地方,那聲音立刻就停止了。又聽到西廂屋裏也喧雜,就和東廂一樣把名字扔去。不一會兒也沒聲兒了。於是就安眠。天將亮,驛吏來問安,杜悰詳細述說了夜間發生的事,才知道他一定會富貴,拿出一捆絲綢爲他送行。等到杜悰當了大官,就打聽當年那個驛吏,把驛吏提拔重用了。
鄭絪
唐陽武侯鄭絪罷相,自嶺南節度入爲吏部尚書,居昭國裏。弟縕爲太常少卿,皆在家。廚饌將備,其釜忽如物於竈中築之,離竈尺餘,連築不已。其旁有鐺十餘所,並烹庖將熱,皆兩耳慢搖。良久悉能行,乃止竈上。每三鐺負一釜而行,其餘列行引從,自廚中出。在地有足折者,有廢不用者,亦跳躑而隨之。出廚,東過水渠。諸鐺並行,無所礙,而折足者不能過。其家大小驚異,聚而視之,不知所爲。有小兒咒之曰:"既能爲怪,折足者何不能前?"諸鐺乃棄釜於庭中,卻過,每兩鐺負一折足者以過。往入少卿院堂前,大小排列定。乃聞空中轟然,如屋崩,其鐺釜悉爲黃埃黑煤,盡日方定。其家莫測其故。數日,少卿卒,相國相次而薨。(出《靈怪集》)
【譯文】
唐朝時,陽武侯鄭絪被罷免了丞相職,後來,從嶺南節度使入京做了吏部尚書,住在昭國裏。他弟弟鄭縕是太常少卿。有一天,他和弟弟都在家,廚房的飯菜將齊備的時候,鍋忽然像有什麼東西在竈中舉着,離竈一尺多高,連連舉着不停止。那旁邊有十幾個平底鍋,都在煮着東西,將熱的時候都兩耳慢慢地搖動。過了好久,這些平底鍋都能走路,就停止在竈上。每三個平底鍋架起一口大鍋行走,其餘的列隊作引導的隨從,從廚房走出。在地上有折斷腳的,有廢棄不用的,也一瘸一拐地跟上去。出了廚房,向東過水渠,平底鍋們一塊行走,沒有什麼阻礙,而斷了腳的過不去。他家老老少少都很驚異,聚集在一起觀看,不知怎麼辦好。有一個小男孩咒罵道:"既然能作怪,斷了腳的爲什麼不能往前走?"平底鍋們就把大鍋扔在院子裏,退回來,每兩個平底鍋架一個斷了腳的過水渠。走到少卿的院堂前,大小排列站定,就聽空中轟轟作響,像房子崩塌。那些平底鍋和大鍋都變成了土塊煤塊。鬧騰了一整天才安定下來。他們家不能推測這是因爲什麼。過了幾天,太常少卿鄭縕死了,相國鄭絪也相繼死去。
河北軍將
湖("湖"原作"胡"。據《酉陽雜俎》十五改。)城逆旅前,嘗有河北軍將過。行未數裏,忽有旋風如鬥器,起於馬前。軍將以鞭擊之,轉大。遂旋馬首,鬣起豎如植。軍將懼,下馬觀之。覺鬣長數尺,中有細綆,如紅線。馬時人立嘶鳴。軍將怒,乃取佩刀拂之。因風散滅,馬亦死。軍將剖馬腹視之,腹中已無腸。("腸"原作"傷",據明抄本改。)不知何怪。(出《酉陽雜俎》)
【譯文】
湖城旅店前,曾經有一個河北的軍將打此通過。走了不幾裏,忽然有鬥器大小的旋風在馬前颳起。軍將用鞭打它,它變得更大了。於是就轉回馬頭。馬的鬃毛像樹木一樣立了起來。軍將害怕了,下馬來看,覺得馬的鬃毛長了幾尺,其中有細繩,像紅線。馬時常像人那樣立起來嘶鳴。軍將生氣了,就拿佩刀砍。於是旋風散滅,馬也死了。軍將剖開馬肚子一看,肚子裏已經沒有腸子。不知道那是什麼怪物。
宮山僧
宮山("山下"原有"僧"字。據明抄本刪)在沂州之西鄙,孤拔聳峭,回出衆峯。環三十里,皆無人居。貞元初,有二僧至山,蔭木而居。精勤禮念,以晝繼夜。四遠村落,爲構屋室。不旬日,院宇立焉。二僧尤加愨勵,誓不出房,二十餘載。元和中,冬夜月明。二僧各在東西廊,朗聲唄唱。空中虛靜,時聞山下有男子慟哭之聲。稍近,須臾則及院門。二僧不動,哭聲亦止。逾垣遂入。東廊僧遙見其身絕大,躍入西廊,而唄唱之聲尋輟。如聞相("輟"原作"輙"。"聞"相原作"門",據明抄本改。)擊撲爭力之狀,久又聞咀嚼啖噬,啜吒甚勵。東廊僧惶駭突走。久不出山,都忘途路。或僕或蹶,氣力殆盡。回望,見其人踉蹌將至,則又跳迸。忽逢一水,兼衣徑渡畢,而追者適至。遙詬曰:"不阻水,當並食之。"東廊僧且懼且行,罔知所詣。俄而大雪,咫尺昏迷。忽得人家牛坊,遂隱身於其中。夜久,雪勢稍晴。忽見一黑衣人,自外執刀槍,徐至欄下。東廊僧省息屏氣,嚮明潛窺。黑衣蜘躕徙倚,如有所伺。有頃,忽院牆中般過兩廊(明抄本"廊"作"囊"。)衣物之類。黑衣取之,束縛負擔。續有一女子,攀牆而出,黑衣挈之而去。僧懼涉蹤跡,則又逃竄,恍惚莫知所之。不十數裏,忽墜廢井。井中有死者,身首已離,血體猶暖,蓋適遭殺者也。僧驚悸,不知所爲。俄而天明,視之,則昨夜攀牆女子也。久之,即有捕逐者數輩偕至。下窺曰:"盜在此矣。"遂以索縋人,就井縶縛,加以毆擊,與死爲鄰。及引上,則以昨夜之事本末陳述。而村人有曾至山中,識爲東廊僧者。然且與死女子俱得,未能自解,乃送之於邑。又細列其由,謂西廊僧已爲異物啖噬矣。邑遣吏至山中尋驗,西廊僧端居無恙。曰:"初無物。但將二更,方對持念,東廊僧忽然獨去。久與誓約,不出院門。驚異之際,追呼已不及矣。山下之事,我則不知。"邑吏遂以東廊僧誑妄,執爲殺人之盜。榜掠薰灼,楚痛備施。僧冤痛誣,甘置於死。贓狀無據,法吏終無以成其獄也。逾月,而殺女竊資之盜,他處發敗,具得情實。僧乃冤免。(出《集異記》)
【譯文】
宮山,在沂州之西的邊陲上。它孤峯挺拔,高聳陡峭,回然高出衆峯。周圍三十里,全都沒人居住。貞元初年,有兩個和尚來到山中,在樹蔭下居住,精心勤苦地禮拜唸經,夜以繼日。四周村落的人,給他倆建造屋室。不到十天,院落屋宇就立起來了。兩個和尚更加勤勉,堅決不出屋,二十多年。元和年間,冬天的夜晚月光正明,二僧人各在東西廊下高聲誦經。空中寂靜,時不時聽到山下有男子慟哭的聲音。那聲音漸漸靠近,不多時便來到院門。二僧人不動,哭聲也停止了。那人就跳牆進來。東廊下的僧人見來者身形非常高大。它跳到西廊下,誦經之聲不一會兒就停止了。好象聽到互相打鬥拼搏的聲音。過了一會兒又聽到咀嚼吞吃,吸吮的聲音很響。東廊下的僧人驚恐,急忙衝出逃跑。很久不出山,都忘了路途,有時候前僕,有時候後倒,氣力幾乎淨盡。回頭一望,見那人踉踉蹌蹌將要來到,就又奔逃。忽然遇上一條河,穿着衣服徑直渡過去,而追他的人恰好也到了。那人遠遠地罵道:"要不是被水阻擋,我應該把你一塊吃了。"東廊僧人邊走邊感到恐懼,不知要到哪裏去。不一會兒下大雪,咫尺之間也昏迷不清。忽然看到一個人家的牛棚,就到裏邊藏身。天黑很長時間,雪勢漸漸晴了。忽然看見一個黑衣人,拿着刀槍從外面慢慢來到欄下。東廊僧屏住呼吸,向着光亮偷看。黑衣人徘徊往復,好象等候什麼。過了一會兒,忽然院牆中扔出來兩包衣物之類的東西,黑衣人拿起來,捆綁了一下背在肩上。接着有一個女子翻牆而出。黑衣人領着她離去。僧人怕受嫌疑,就又逃竄。恍恍惚惚不知要到什麼地方去。走了不到幾十裏,忽然掉進一口廢井裏。井裏有一個死人,身和頭已經分開,血淋淋的屍體還有溫熱,大概是剛纔被殺的。僧人驚悸,不知如何是好。過一會天亮了,一看,是昨夜翻牆的那個女子。過了一些時候,就有幾個追捕的人一塊來到,往下一看說:"盜賊在這兒呢!"於是用繩子往上吊他,在井裏把他捆綁起來,加上拳打腳踢,他和死神爲鄰了。等到把他拉上來,他就把昨夜的事從頭到尾陳述了一遍。村裏人有曾經到過山中,認識他是東廊僧的,然而把他和死女子一塊找到,沒辦法自己說清楚,就把他送到縣裏。他又細說了事由,說西廊僧已被鬼怪吃了。縣官派人到山中尋找查驗,西廊僧正坐在那裏安全無恙。西廊僧說:"當初沒什麼東西,只是到了二更天,二僧才東西相對唸經,東廊僧忽然獨自離去。他很早就和我有誓約,不出院門的。驚異的時候,尋喊他就來不及了。山下的事,我就不知道了。"縣官於是認爲東廊僧撒謊,捉拿爲殺人的盜賊。又是拷打,又是用火烤用煙嗆,備受痛苦。僧人冤枉,痛恨給他捏造的罪名,甘心到死也不肯認罪。沒有人證物證,法吏始終沒辦法判罪。過了一個月,殺女人偷東西的那個盜賊,在別的地方發案敗露,詳細地得到了真實情況,僧人才免除了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