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昨夜我寫了一封癡癡顛顛的信,幸虧不寄出,否則你又要罵我。

  我知道你很愛我,如果你騙你自己說不愛我,我也無法禁止你。

  照相即使你硬要送給我,我也不要了,因爲你已送過了別人。你瞧我好像也會喝醋的樣子。

  關於朋友我向來主張“不交主義”,除非人家要來交我,我決不去交人家。男朋友我也不要,何況女朋友,何況是含有特殊意義的女朋友。除非你忍心要我在不識相的姑娘們前出乖露醜,像一個呆大女婿那樣地,你總不好意思勸我交女朋友吧?

  你說的光明坦白四個字我也不很懂,心中存着光明坦白四個字,已經有些不十分光明坦白,時時刻刻記得這四個字而去交起朋友來,往往會變得充滿了做作。友情不是可以用人工方法培植起來的,毫無理由地和一個不相識者交起朋友來,隨便你怎樣光明坦白也是awkward的。你老是說些不通的話,真是可愛得很。

  你因爲客氣而不罵我,不知這算不算得光明坦白?如果朋友有失而不罵,也未免不夠交情。只有好朋友的罵才能使人心悅誠服,即使被罵者臉紅耳赤,也不致懷恨在心,你爲什麼不罵我呢?還是我沒有被你罵的資格?——我簡直要聲勢洶洶地質問你。

  你原來就是笨的,現在並不比從前更笨,可是笨得可愛。

  這次你寫了一段很好的文字:“日日在悵惘中看着天明,再由白天捱到夜晚。這種不快意的心情,說悲哀似乎太重,說惆悵又嫌太輕,要說這是愁,那我更不知是愁些什麼來。”令人詠歎不盡。

  不要不待我好,在這世上我最歡喜你。

朱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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