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以後我接到你信後第一件事便是改正你的錯字,要是你做起先生來老是寫別字可很有些那個。

  可是我想了半天,纔想出“顢頇”兩個字,你是寫作“瞞盱”的。

  你有些話我永遠不同意,有時是因爲太看重了你自己的ego的緣故,例如你自以爲兇(我覺得許多人說你兇不過是逗逗你,他們不會真的懾伏於你的威勢之下的),其實我永遠不相信會有人怕你(除了我,因爲我是世上最膽怯的人)。

  隨你平凡不平凡,庸劣不庸劣,顢頇不顢頇,我都不管,至少你並不討厭,至少在我的眼中。你知道你並不真的希望我不要把“她”放在心上。

  關於你說你對我有着相當的好感,我不想grudge,因爲如果“絕對”等於一百,那麼一至九十九都可說是“相當”。也許我儘可以想像你對於我有九十九點九九的好感。我覺得我們的友誼並不淡淡,但也不濃得化不開,正是恰到好處,合於你的“中庸之道”。你的自以爲無情是由於把“情”的界說下得過高的緣故,所以恰恰等於我的所謂多情。要是我失望,當然我不會滿足,然而我滿足,因此我不失望。至於說要我用火紅的鉗子炙你的心,使你燃燒起來,那是一個劊子手的事(如果有這樣殘酷的劊子手,我一定要和他拼命),我怎麼能下這毒手呢?再說然燒的“然”雖是古文,在白話文裏還是用“燃”的好。

  “妒”是一種原始的感情,在近代文明世界中有漸漸沒落的傾向。它是存在於天性中的,但修養、人生經驗、內省與豐富的幽默感可以逐漸把它根除。吃醋的人大多是最不幽默,不懂幽默的人,包括男子與女子。自來所謂女子較男子善妒是因爲歷史和社會背景所造成,因爲所接觸的世界較狹小,心理也自然會變得較狹小。因此這完全不是男的或女的的問題。值得稱爲“摩登”的姑娘們,當然要比前一世紀的閨閣小姐們懂事得多,但真懂事的人,無論男女至今都還是絕對的少數,因而吃醋的現象仍然是多的。至於詩人大抵是一種野蠻人,因此妒心也格外強烈一些,如果徐志摩是女子,他也會說nothing or all,你把他這句話當作男子方面的例證,是不十分可使人心服的,根本在徐志摩以前就有好多女子說過這句話了。我希望你論事不要把男女的壁壘立得太森嚴,因爲人類用男女方法分類根本不是很妥當的。

  關於“愛和妒是分不開的”一句話,我的意見是——所謂愛就程度上可以歸爲三種:

  1.Primeval love,or animal love,or love of passion,or poetic love;

  2.Sophisticated love,or "“modern" love;

  3.Intellectual love,or philosophical love.

  此外還有一種並不存在的愛,即Spiritual love,or "Platonic" love,or love of the religious kind,那實在是第一種愛的假面具,可以用心理分析方法攻破的。

  妒和第一種愛是成正比例的,愛愈甚則妒愈深,但這種愛與妒能稍加節制,不使流於病態,便成爲人間正常的男與女之間的戀愛,完全無可非議。

  第一種愛和第三種愛是對立的,但第二種愛則是一種矛盾的錯綜的現象,在基礎上極不穩固,它往往非常富於矯揉造作的意味,表面上裝出“懂事”的樣子而內心的弱點未能克服,同時缺乏第一種愛的真誠與強烈。此類愛和妒的關係是:表面上無妒,內心則不能斷定。

  第三種的愛是高級的愛,它和一般所謂“精神戀愛”不同,因爲精神戀愛並不超越sex的限界以上,和一個人於現實生活中不能獲得滿足而借夢想以自慰一樣,精神戀愛並不較肉體戀愛更純潔。但這種“哲學的愛”是情緒經過理智洗練後的結果,它無寧是冷靜而非熱烈的,它是non-sexual的,妒在它裏面根本不能獲得地位。

  胡言亂語而已。

  我待你好。

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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