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如賢弟:

  昨天夜裏看Booth Tarkington的《十七歲》,看到第二百頁的時候,已經倦得了不得,勉強再看了三四十頁,不覺昏昏睡去,做了許多亂夢,其中有一個夢五彩繽紛,鮮麗奪目(你有沒有做過五彩的夢?),迨到睡醒,忽然看見電燈尚未扭熄,大吃一驚,如果給居停看見了,又要痛心電費。一看錶已快五點鐘,熄了燈,天也已亮,於是把《十七歲》看完,再睡下去,夢魘了起來,照例是身子壓得不能動彈,心裏知道在夢魘,努力想掙扎醒來,似乎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半身擡起,其實仍舊是躺在牀上那一套。

  在良友裏用廉價把《十七歲》買來,作者B.T.或者不能說是美國第一流的作家,但總是第二流中的佼佼者。描寫十七歲男孩子在初戀時種種呆樣子,令人可笑可憐,至少很發鬆,大可供消遣之用。“大華烈士”以論語派的文字把它譯出,譯文也不討厭。如果你不討厭我只會向你獻些無聊的小殷勤,便寄給你。實在!讓瘋頭瘋腦的十七歲做做戀愛的夢,也尚可原諒,如果活過了二十歲還是老着臉皮談戀愛,真太不識羞了,因此我從來不曾和你戀過愛,是不是?

  今天希望有你的信(但似乎是沒有的樣子)。我待你好。

吃筆者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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