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廿六日)
考据之学,其能卓然有成者,皆其能用归纳之法,以小学为之根据者也。王氏父子之《经传释词》《读书杂记》,今人如章太炎,皆得力于此。吾治古籍,盲行十年,去国以后,始悟前此不得途径。辛亥年作《诗经言字解》,已倡“以经说经”之说,以为当广求同例,观其会通,然后定其古义。吾自名之曰“归纳的读书法”。其时尚未见《经传释词》也。后稍稍读王氏父子及段(玉裁)、孙(仲容)、章诸人之书,始知“以经说经”之法,虽已得途径,而不得小学之助,犹为无用也。两年以来,始力屏臆测之见,每立一说,必求其例证。例证之法约有数端:
(一)引据本书。如以《墨子》证《墨子》,以《诗》说《诗》。
(二)引据他书。如以《庄子》《荀子》证《墨子》。
(三)引据字书。如以《说文》《尔雅》证《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