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留学日记五、论“文学”

(八月十八日)


  前所记香山论文书,谓诗须:“兴发于此,而义归于彼。反是者,可乎哉?然则‘余霞散成绮’‘澄江净如练’……之什,丽则丽矣,吾不知其所讽焉。”此实际家之言也。故其结论,以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发”,王介甫所谓“根柢济用”者是也。

  然文学之优劣,果在其能“济用”与否乎?作为文词者,果必有所讽乎?《诗》小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其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夫至于不知其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更何暇论其根柢济用与否乎?

  是故,文学大别有二:

  (一)有所为而为之者;

  (二)无所为而为之者。

  有所为而为之者,或以讽渝,或以规谏,或以感事,或以淑世,如杜之《北征》、《兵车行》、《石壕吏》诸篇,白之《秦中吟》、《新乐府》,皆是也。

  无所为而为之者,“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其为情也,或感于一花一草之美,或震于上下古今之大;或叙幽欢,或伤别绪;或言情,或写恨。其情之所动,不能自已,若茹鲠然,不吐不快。其志之所在,在吐之而已,在发为文章而已,他无所为也。《诗》三百篇中,此类最多,今略举一二:

舒而脱悦兮!毋感我帨兮!毋使也吠!


此何所为耶?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


  〔适按〕此艳歌也。即唐人“洞房昨夜凝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意。注《诗》腐儒,不解此也。

  此又何为者耶?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此写恨耳。他何所为耶?

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适按〕此女子之语气。子,谓所欢,盖猎者也。此写其初相见时,目挑心许之状,极旖旎之致。腐儒误以为男子相谓之词,而为之说曰:“哀公好田猎。……国人化之,遂成风俗。习于田猎谓之贤,闲于驰逐谓之好焉。”不亦可怜乎?

此叙欢会也。他何所为乎?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此又何所为者耶?

  更言之,则无所为而为之之文学,非真无所为也。其所为,文也,美感也。其有所为而为之,美感之外,兼及济用。其专主济用而不足以兴起读者文美之感情者,如官样文章,律令契约之词,不足言文也。

  老杜之《石壕》、《羌村》诸作,美感具矣,而又能济用。其律诗如:

落日平台上,春风啜茗时,石栏斜点笔,桐叶坐题诗;


翡翠鸣衣桁,蜻蜓立钓丝。自今幽兴熟,来往亦无期。


则美感而已耳。

  作诗文者,能兼两美,上也。其情之所动,发而为言,或一笔一花之微,一吟一觞之细,苟不涉于粗鄙淫秽之道,皆不可谓非文学。孔子删《诗》,不削绮语,正以此故。其论文盖可谓有识。后世一孔腐儒,不知天下固有无所为之文学,以为孔子大圣,其取郑、卫之诗,必有深意,于是强为穿凿附会,以《关雎》为后妃之词,以《狡童》为刺郑忽之作,以《著》为刺不亲迎之诗,以《将仲子》为刺郑庄之辞,而诗之佳处尽失矣,而诗道苦矣。

  白香山抹倒一切无所讽谕之诗,殊失之隘。读其言有感,拉杂书此。

  吾十六七岁时自言不作无关世道之文字(语见《竞业旬报》中所载余所作小说《真如岛》),此亦知其一不知其二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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