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二日)
《易·系辞》下第二章,可作一章进化史读。其大旨则“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之意也。此数语含有孔子名学之大旨。包犠氏一章,则叙此作器制法之历史也。此章中象卦制器之理,先儒说之,多未能全满人意。今偶以适所见及记于此,以俟博学君子是正之。其不可解者,则记所疑焉。
一、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韩说:“罔罟之用,必审物之所丽:鱼丽于水,兽丽于山也。”孔疏以“象卦制器不当取卦名”疑之,是也。朱注以为“象两目”,疑亦不尽当。此象殊不易解。
二、耒耜,象《益》。
是木,象动。《益》卦乃草木生长之象,故曰“益”。草木始于种子,终成本干,益之至也。
三、交易货物,象《噬嗑》。
(电)(雷)象争轧,故曰《噬嗑》。“噬嗑”者,“颐中有物”之谓,今所谓“啮”也。鉴于争轧,乃为日中之市,聚天下之民,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所以去纷争也。
四、垂衣裳而天下治,象《乾坤》。
《乾坤》者,“简易”之象,《系辞》中再三言之。韩说谓“垂衣裳以辨贵贱,乾尊坤卑之义也”。其说似更有理。
五、舟楫,象“涣”。
(木)在(水)上之象。此最明显。
六、服牛乘马,引重致远,象《随》。
《随》乃“休息”之象。“泽()中有雷(),君子以响晦入宴息。”盖眠睡之象。牛马以行远,而乘者可休息不劳,故象之。
七、重门击柝,以待暴客,象《豫》。
韩朱皆曰豫备之意,是也。然此但由卦名言之,非卦象也。此卦“雷出地奋”,天下事之不可测不可预防者,无过此者矣。以象豫备,何其切当也。朱注曰:“雷出地奋,和之至也。”可谓梦呓!
此卦象所谓“建侯行师”“作乐崇德”,祭天祀祖,皆以备不可预度之患也。《豫》之六二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孔子论之曰:“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知几,豫之至也。
八、杵臼,象《小过》。
朱说,“下止上动”,是也。此言大有科学意味。
九、弧矢,象《睽》。
旧说皆以为“暌乖”,然后威以服之。此又舍象取名矣。《睽》之象曰:“上火下泽,暌,君子以同而异。”火向上,而在上,泽向下,而在下:所取道相反而所志(心之所之)相同。故曰“以同而异”。又曰:“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弧矢之用,以挽为推。亦“所取道相反而所志相同”之象也。此象亦有科学意味。
十、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象《大壮》。
旧说皆非也。“雷()在天()上”,乃将有暴雨之意。故云,“以待风雨”。亦“思患而预防之”之意。
十一、棺椁,象《大过》。
旧说皆以过厚为言,非也。
《大过》之象曰:“泽灭木”,乃朽腐之意。唯惧其“速朽”,故为之棺椁以保存之。既而思之,木在水中并不腐朽。“泽灭木”,盖是淹没之意耳。故曰“大过大者过也”,言惟大物乃能不有淹没之虞耳。惧其沦没,故为之棺椁以保存之。封之树之,以志其所在也。
十二、书契,象《夬》。
旧说皆以“夬,决也”为言。然皆以决为决断之意,则非也。决之本义,《说文》曰:“下流也”(依段玉裁校本)。《夬》之象曰:“泽上于天”,“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朱注曰:“泽上于天,溃决之势也。施禄及下,溃决之意也。”近之矣,而未尽然也。泽上于天,乃下雨之象,所谓“下流”也。施禄及下,亦“下流”之意。书契之作,一以及下,一以传后。传后亦及下也。《夬》之上六曰:“无号,终有凶。”号即名号之号,符号之号,盖谓书契文字之类也。故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旧读号为呼号之号,故不可解也。卦象:“扬于王庭,孚号(孚号,信其名号也)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号亦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