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答陈女士(十一月三日)
陈女士答书曰:
所谓“先生”者,“密斯忒”云也。
不称你“先生”,又称你什么?
不过若照了,名从主人理,
我亦不应该,勉强“先生”你。
但我亦不该,就呼你大名。
“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申明”要何称。
适答之曰:
先生好辩才,驳我使我有口不能开。
仔细想起来,呼牛呼马,阿猫阿狗,有何分别哉?
我戏言,本不该。
“下次写信”,请你不用再疑猜:
随你称什么,我一一答应响如雷,决不敢再驳回。
二、纽约杂诗(续)(十一月四日)
(四)总论
四座静毋吪,听吾纽约歌。五洲民族聚,百万富人多。
筑屋连云上,行车入地过。“江边”园十里,最爱赫贞河。
三、塔诗
陈女士有英文塔诗嘲斐贝卡拔会(Phi Beta Kappa)会员,因答之曰:
Right!
You might
Freely write,
In scorn and spite,
To your heart's delight,
On what "Oil of midnight"
Has made to shine in daylight.
〔中译〕
好!
你尽管
自由写罢,
以讥嘲怨恨
使你称心如意,
将“夜半的蜡烛”
点至白昼,大放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