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五日)
往见塔夫脱氏于休曼校长之家,询以对于中日交涉持何见解。塔氏言近来颇未注意远东外交,故不能有所评论。此孔氏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未可非也。
塔氏与休氏皆属共和党,故不满意于威尔逊政府之外交政策。塔氏言此邦外交政策之失败,无过于美政府之令美国银行团退出六国借款,自言:“余与诺克司(国务卿)费几许经营,始得令美国团之加入(塔氏自言曾亲致书与前清摄政王,告以美国团加入之利益,摄政王善之,始有加入之举);而威尔逊一旦破坏之,坐令美国在中国之势力着着失败,今但能坐视中国之为人摧残耳!”此事是非,一时未可遽定。我则袒威尔逊者也,因为之辩护曰:“现政府(威尔逊)之意盖在省事。”塔氏大笑曰:“欲省事而事益多;自有国以来,未有今日之多事者也。”余戏曰:“此所谓‘The irony of fate’者非欤?”塔氏又笑曰:“我则谓为误事之结果耳。”
塔氏自述其东游事甚有味,以其无关宏旨,故不记。
塔氏是一个好人,惟不足任一国之重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