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五日)
(一)第十二种曰提要号(

例一 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一人以

此以示


例二



此乃界说之界说,应提出以清眉目。
注 其在印刷,则凡提要之处可以二法表示之:
(1)用隶体之字(如《科学》所用)
(2)用较大一号之字(如《大中华》所用)
(二)第十三种曰赏鉴号(

例 能几番游,看花又是明年!东


注一 赏鉴号惟吾国文字用之,他国所无也。今人多以之与提要号相混,故别之如此。
注二 赏识之圈起于所赏识之句之第二字,如“国



〔又按〕用连圈不如用

胡适留学日记四一、文字符号杂记二则
(十月十五日)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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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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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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