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一九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屏兄:

  十一日函敬悉種種。

  煒謨已將毛襪帶來,勿念。

  校中今星期即結束。弟分得大洋六十一元,返里路費可以無慮。晉京與否,刻尚不能定——但大約是不去。大家都無好心緒,又正在窘鄉,楚囚相對,有甚滋味?兄以爲然不?

  所念念不置者,弟到津一月,未接家信,即臨清亦無隻字。風聞清河紅槍會自相殘殺;深恐殃及池魚。倘如家嚴來諭,命弟留津,弟自當晉京與老哥哥在直館守歲。否則便須趁此火車尚通之際,火速南下耳。

  校事混沌,正無與弟事;不過弟神經過敏,疑心常生暗鬼。兄亦可不必置懷。今日教務長尚與弟商議鐘點,並擔任明歲新成立之高級中學、後期師範。但明春未必即能開學:“見卵而求時夜”,正嫌其太早也。

  匆復,餘再函。

  即候爐安

弟顧隨頓 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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