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一九二五年七月八日

【原信缺前頁】
  ……至再至三,此次亦不知能保持得原名否?

  脫稿尚不知何時;大約十日左右,可得端倪。爾時無論如何,必返故鄉,與蔭庭一聚。閒居甚念伊,只以寫東西之故,遂爾割愛。蔭庭必能諒我苦衷耳。

  弟雖無著作天才,然若專心致志,與近日中國作者相見於文壇詩國中,敵手大約亦無多。自去冬以至今春,遂無一篇成功之散文者,課程既忙,卷子又多之累耳。每念及此,心傷成痗。自五卅事件以後,日日讀書,英譯柴霍甫小說,已閱六七十篇。今茲操筆屬文,文思亦頗不枯,則信乎粉條黑板之足以殺人也。“畫地爲牢期不入!”明知其爲陷阱,而無術自脫,又不能決然捨去,奈何?!奈何?!

  此請暑祺

弟隨拜覆 七,八下午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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