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天津)

屏兄:

  在京奉一書,諒達。返律後連接廿三、廿五兩日手書,知劍君已到濟。兄負氣猶昔,奈何,奈何!

  弟廿四日(星期日)四點半鐘車出京。算至昨日,返津僅得三日。此三日中,改卷子四十餘本,自己又作三千多字的文章一篇,精神之疲乏,自不待言。本擬稍事休息,暫不與兄信。然又以爲不可無數言慰兄,故復爲此短札,諒之,諒之!

  吾兄生今之世,處處講情理,只此便是大錯。今世只有事實可說耳。現在我之生活方針,便是承認事實。然而“戲法人人皆有,各自巧妙不同”。弟以此自安則可,思以此征服吾兄則又大錯而特錯矣。兄接弟前函,謂我怒兄。即弟自思:前函所言,亦近於怒。然頗思以弟之冷,破兄之熱。顧弟之冷,殊未達冰點,而兄之熱,則確在沸點以上。杯水車薪,固無濟耳。

  弟思兄爲人,只可以情感,萬不可理喻。其實弟亦情勝於理者,惟年來飽受挫折,遂日趨於淡薄冷酷。蓋弟性脆弱,經不得許多纏繞刺激也。而吾兄則生性堅毅,譬如薑桂之性,老而愈辣。對人對事,無一不一往情深。惟其情深,是煩惱多。然則此煩惱直謂之自尋可耳。兄此刻之氣鬱苦悶,固非弟口舌筆墨所能爲力。明知其不能爲力,而又終於不能自已者,以兄愛弟,弟亦敬兄,故弟雖知其不可而亦不能不爲之也。

  吾兄情太深,故每遇理智發達之人或性情剛毅者,必生齟齬。兄猶憶曩日在青州時,與武杕生鬧彆扭乎?弟以爲其大原因,即在理智與感情之衝突,其他小誤解,不過導火線而已。兄須知劍君亦善負氣者,而季弟亦常處於憂鬱之中,慎勿以愛之者傷之!

  日來天氣漸有夏意,正午衣袷,便欲汗出。歷下當更甚也。弟最畏暑,近中眠食都不佳,幸已忌紙菸十餘日,尚能支持耳。

  “民亦勞止,訖可小康。”兄亦勞矣,小康爲佳。

弟隨敬復 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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