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屏兄:

  昨晚倉猝之間,草成一書。其中頗多欠斟酌之語。頃與次簫談及此事;次簫亦謂萬勿操之過急,更不宜與學校當事人以難堪。則弟前函中之一二兩策,均用不着矣。

  爲今之計,如學生大體不發生若何問題,似亦不必過事吹求。弟火性未退,故每遇事輒不覺暴跳大呼。兄當無此等邪脾氣耳。

  次簫之意,似亦有心在暑後請兄來青。但此間學校系三頭政治,故必俟暑中開過一次校務會議後,始能定規也。

  草此即候刻祺

弟隨再拜


  不日當與季弟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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