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屏兄:

  日昨與民言外出做“牧豬奴”戲,至日落始歸。燈下得讀廿三日手書,不禁悵然!目下中學學生,真成病入膏肓,雖有扁、和,亦須束手已。

  在兄未接得一中聘書之前,弟曾有一函致旭初,略謂一中學生思想新穎(其實即是說風氣囂張)、伯屏人太忠厚,而又訥訥若不能出諸口,深恐難以應付。當時弟之此言,亦不過姑妄言之,或故作審慎耳;誰又料其真個鬧到這一步天地耶?年來弟雖不能謂飽嘗世故,然兩下青州,三載濟南,亦頗有感於世路之險惡,故時亦不幸而言中也。然勢已至此,只可既往不咎,立刻謀一解決之法方爲上着。

  其一,是將那封信當堂宣佈,問問是否全班之公意。若是,則兄當立刻離開一中;若不是,則聽其造謠言可耳。

  其二,兄此刻立即離開一中,並不問事實之起源及是非。

  不過第二策實爲下策。我深恐此番之匿名信,仍與什麼小人有關。如能查出寫信者是哪一縣學生,則蛛絲馬足,不無可尋矣。

  但第二策實行起來,甚有困難。旭初爲面子起見,必不讓兄走。尤不能讓兄在假前即走。即仲捷、琴庵諸人,亦未必同意於兄之立刻卷行李也。

  至於第一策,似乎亦非君之老實人所能辦。無已,其推聾裝啞乎?幾日便是六月,到時早早結束功課,一走了事——但薪水則必支六月全薪,慎無爲若輩所愚。至於暑後之情形,則當別爲打算。或兄來替我,或即來此間一同做事,弟當相機進行。

  最後,尚有一言。則千萬不可過於依靠校中職員。蓋一中之職員,早已失卻約束學生之能力,並不能爲我等出力也。

  千萬珍攝,勿過憂鬱。弟近甚頹唐,不能多書。盼兄來信。

  即請刻祺

弟隨再拜敬復 五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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