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一九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屏兄左右:

  日來連得手書,均未即復;蓋不獨俗事蝟集,即心緒亦欠佳也,諒之爲感!

  民言大賣力氣,高誼厚情,至可感激。要亦吾兄平素交友久要居敬之所致。吾兄可即於大柬過禮之日,大宴民言,並邀還吾、振之兩兄作陪。諒渠三人必不拒絕;但恨痛飲歡呼之際,少一顧羨季耳。天下事真有如此陰差陽錯者:壽潛與蔚茹本民兄作合,而大婚襄禮之時,只有老顧在場;季弟與劍霞君親事,本弟提議,而納采下定之日,又蒙民兄幫忙。兄念及此,或不免啞然一笑耳。

  今日下午,又得季弟自京所發三月十七日函,大意謂下定事全憑羨兄與屏哥定奪辦理,再無異議。(阿彌陀佛!)其餘則又報告下列諸事:

  1.致劍霞君函,已於三月十六日發出;

  2.君培雲《沉鍾》決不再出版;

  3.慧修或於兩週後返濟,刻正候一師匯路費去;

  4.十八日將爲我寄莎氏戲劇來。

  吾兄前囑我將下定情形及禮物各項,函知季弟,本宜照辦。但直魯聯軍已攻下天津,京津間日內郵件未必能通,故我又擬稍俟數日再行寄函。好在季弟刻已心回意轉,諸事任憑吾兩人施行,況已與劍霞通信,吾輩即不告以下定情形,諒亦無妨。兄以爲然否?我以爲最好先將民言所擬諸條“辦事細則”寄去,使季弟知吾輩過渡人物做事,並不十分荒唐也。至下定禮物各項,季弟並不亟亟於要知道得清清楚楚也。

  餘俟再函。

  即候春祺

弟隨再拜 廿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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