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一九二六年四月七日

屏兄如晤:

  昨函繕就未發,今晨同時接到四五兩日所發大札各一通,祗悉一切。關於ㄘ生事,已在昨函言及,茲不贅述。惟伊既約兄前往,必有大不得已之苦衷。其所以不能當面告兄者,必以其老翁在座之故。然否?若僅如吾兄五日函所云云,則事情甚平常,伊亦何至於忙得手腳無措耶?且看覆函如何,再做道理。

  關於季弟與劍霞君事,兄所慮甚得。總之,事情一成,諸事好做商量,兄亦不必爲此苦心焦思。依弟看來,升學勢在必行,結婚不妨稍緩。漢錫亦閒身,暑中送乃妹北上,未始不可。路費盡可由吾兄擔負。北京有的是公寓,先託季弟在京訂下兩間房,諒亦無不可之理。然否?

  餘不贅。

弟隨再書 七日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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