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感致季韶

  上次你來時,不知可曾看見蔭君臥室中架上那個魚鉢。

  鉢很小。但裏面水中有兩根水草浮着,兩個小紅魚在裏面游來游去的,頗有生趣。

  可惜現在都死了。

  其一,是因爲孩子們玩絮煩了,以前伊們天天想着換水的,後來竟有三五天不曾換水,竟死了。又其一,雖然頗耐處濁水,但是孩子們又太勤謹了,把它搬到太陽下去曬,也給曬死了。現在我也看不見那個魚鉢了,不知蔭君把它收藏到什麼地方,也不知伊是有意,是無意。

  記得周啓老有一篇文章,說他怎麼討厭金魚。我也不喜歡那個大肚皮大尾巴或兩眼凸出而又朝天的樣兒。那有多蠢笨啊,你想。我雖不是生物學家,卻總以爲生物之奇形怪狀,皆爲的是適合於生存。即以袋鼠而論,那可夠蠢——我那裏說蠢,不是寒蠢,而是笨的意思。但它把幼兒裝在袋裏,便較之他獸把幼兒拋在穴中保險得多了。又因裝幼兒於胸前的袋中,所以不得不豎起身來,以後二足躍而行路:於是就來了那個德行。駱駝的峯,裏面是油(脂肪也),預備不得食物時支用。寫到此處,忽然想起,駱駝的脖子彎成那樣子,甚不省事,不知是何用意。吸了一支菸,沉思了一下,便武斷它是預備低頭俯食地上食物。你想,駝,那麼大個兒,倘不長個長脖子,低頭時豈不費事了?又,它是反芻動物,那脖子彷彿袋形,不知可是儲藏第一次吃下的食物,這可得去問生物學專家,未便臆說。總之,那樣的脖子,不是隨便長的而已。至於金魚,便不然。大尾,大腹,還可以,兩眼朝天,可爲什麼呢?向前看時,怎麼辦呢?除了教“人”看着新奇外,毫無別用吧。玩物而已。周啓老之不喜歡它,有以也夫!

  然而這又不是完全魚的過錯。

  “人”,這萬物之靈,可真不講理。天生的野棠梨,結果如豆大,而人一“接”之,便生出碗大的鴨梨來。驢馬交配,便生出騾來。真是巧奪天工。金魚之有現在這體格,也完全是人的培植的效果。不但樣子長得好玩——殘忍地好玩而已,猶之乎國人以前專喜歡女子之小腳;而且一併失去了獨立生存的本能。倘放入江湖,不只非被較大的水族動物吞噬不可,還有可憐的,是自己不會覓食。而且又豈止不會覓食而已嗎,連自己吃東西,都不知吃多少是好。人們餵養的金魚,倘盡喂,它便盡吃,非至於脹死不止。在女師,我聽李升橋君說,便有些魚,是被愛魚的學生們,盡喂,盡喂,而脹死的。在中學,讀英文讀本,見文中有little silly fish的字樣,幼稚的心理,頗不以爲然。小孩子都喜歡魚,以爲它在水中游來游去,頗有從容自得之態。silly,從何說起呢?現在覺得金魚,真正是silly得了不得。然而這俱是人的培植的結果,人的罪過。原來的金魚,決不如是也。

  我那魚鉢中兩隻小紅魚,尾分三叉而已,其他皆無異常魚。我很喜歡看他們在綠的水草間游泳。記得周啓老在文中又提到,愛看水中的青色(?)的小魚游過去,白肚皮一閃。我雖然不反對此語,但總以爲紅魚在綠藻中穿行,尤爲可愛。啓老年高,較爲理智,總喜歡淡淡的東西。而我可還是年輕。

  小女兒在逃學的途中買得那魚鉢和兩隻小紅魚回來。從那時起,便不上學。現在魚已死去,魚鉢亦不知去向,而小女兒卻仍然不去上學。

  今日上午得來信,採錄《時代叢書》中數條頗好。尤以那位寫無佛論者爲最妙。因內中有兩條說及禽鳥,因聯想到金魚,書此以當半夕清談。

苦水 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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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顧隨
类型:散文随笔
总字数:1279
阅读量: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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