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顧之京  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京女:

  廿三日寫來的信(還有剪下的報),廿四日就接到了。手下有些瑣碎事兒,一晃兒就是三天。現在坐下寫回信,但因爲身體疲乏,不會寫得太長的。

  總結一下你這次來信的內容,是兩個大字:“忙”和“煩”。這兩種現象有其相互的關係,即:“忙”了所以“煩”,越“煩”就越覺得“忙”。當然,“忙”是不可避免的,而“煩”則是不應該。作爲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公民,而且爲了社會主義而奮鬥,不忙,簡直是不可能。煩可是絕對地要不得。不過你現在能得到黨的支持和黨書記的幫助:這是莫大的幸福;也就是你的勇氣和力量的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源泉。等你年齡略長、經驗豐富之後,工作一定更順手,效率一定能提高,成績一定更良好。這個,爸爸可以寫“包票”。當然,主要的條件還是你自己的努力。但說到歸根到底,爸爸對於貝子(而且不只於貝子)的前途是抱着樂觀的。

  “警察叔叔”寫得不壞。但是我提議在第八行“回家”兩字前面加添上“去上班或者”五個字。這樣,這句話就成了:“照顧行人安全地去上班或者回家。”意思比較地更爲圓滿一些,不是嗎?當然,這麼一來,句子長了,孩子們念着也許費勁。可是我總以爲光用“回家”兩字,不夠“有力”(只有消極方面的意義而沒有積極方面的,是不是)。“行人”或者再改成“人們”;“照顧”下或者再添上一個“着”字。你斟酌吧。我並不堅持。

  熱烈地歡迎你來天津過春假。之平春假是在下月四、五、六日(她來信說,能來不能,還不一定)。三大姐則是七、八、九日(她來信說要帶着兩個孩子一起來)。這樣,此來彼往,第二宿舍樓下可有十多天的熱鬧。娘不至於感到冷清了(大姊姊回去一禮拜了,也許明後天來)。

  昨天晚上,協商委員會辦了一個“週末晚會”,送了兩張入場券來。主演的是公安部隊文工團。我同你母親出席了。音樂、跳舞、獨唱(真好!可惜你不在座),後來是一出曲藝劇(名《技術員回來了!》),俱都精彩非常。我們很高興,但今日也都累了(散場後,坐了院長夫婦的汽車回來的)。

  祝你愉快而且健康

爸爸字 廿七日午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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