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  一九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屏兄:

  得廿八日手書,敬悉種切。

  昨曾得漢錫兄一函,即言及季弟與劍霞君結婚一事,仍以如不結婚,劍霞學費仍須由女家擔負爲詞。我看此層最不成問題,一語可以解決之耳。此時由我代表屏兄與季弟向劉培翁宣言:即不結婚,學費亦可由盧府擔任,請老伯不必斤斤於名義。劉培翁尚有何詞可說?我看癥結未必在這一層,雖然此層表面上甚系光明正大。他們老夫妻蓋均以爲已訂婚而未結婚之夫妻,應彼此做避面尹、邢,見面即屬不應該,況於負保護照拂之責乎?此種情形,弟在蔡壽潛與王蔚茹訂婚時即見之矣。老年人認死理,頑固不可以言喻,恐終未能以口舌爭勝耳。弟當先作函致漢錫,說明吾兄近中竭備款項,如有眉目,便使季弟先行結婚,否則另作別計。何如?

  今年做事的朋友們,似乎都不甚得意。慧修事,弟早已知之,已去函慰問。吾兄似亦不必避嫌,仍以前往一看爲得,不要使朋友輩謂我等冷暖異態也。弟近來精神略爲恢復,但課程既忙,校務又繁,復有ㄘ君事常縈於懷,以雲休養,蓋亦甚難!吾兄則苦於爲兩個弟弟籌備款項。但慧修函雲,老大哥依然精神煥發,似吾兄殊不似弟之頹唐也,恭喜,恭喜!

  季弟日前來函索櫻花,近中已採壓數朵,尚未寄去。勸我北上之函,尚未接到。但我已兩週不曾與他去信,他不知又猜想我作甚狡獪矣。其實心緒不佳,身子又忙,遂致不能作書耳。煩兄先告之。君培處亦半月未通信,不知渠近作何狀。

  暑假在即,把晤非遙,每一思及,不禁雀躍!

  即請教安

弟隨敬復 卅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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