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  一九二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屏兄:

  十二、十三兩札,均悉。

  存款弟不知詳數,故前書示爾。今知只餘十來元,便可不必爲弟寄來。兄在平市既甚窘,似不如留此款爲緩急之需爲得計也。

  燕冀事辭開大佳。光遠終非吾輩中人,何事共渠雜在一處乎?惟一師似屬人地兩宜,今茲兄又言不合勢,豈師生間又有新隔膜也?圖書館事於兄最相當,惟苦無下手處耳。

  久不作書致杕生季韶,昨宵更深獨坐,草成兩函,所言亦不及什一。心田日趨荒蕪,如何可言?!萼君久無信來,弟亦未去函。回憶夏中在平時,恍如隔世,不勝愴然?!弟性轉變太快,而懶習又深,做事不能堅持到底,亦職是之故。惟有自知之明,奈不能改何?

  家大人自敝縣縣城財政局來一諭帖,謂已就局長之職;似腿腰諸疾,不足爲患也。兄前函曾道及掛念,特聞奉慰。

  燕大事已去信商磋,尚未得迴音,不知能成功否。但即使成功,宜去與否,亦仍是問題,緣弟終視六朝文學爲畏途也。

  敝校寒假放兩週星。弟屆期旋里與留平,仍未決定。若以做事論,則似以留平爲得計耳。

  陽曆年假決赴平一遊。當與兄一痛飲且做長宵之談。

  此祝平安

小弟隨復 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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