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  一九二八年八月六日(天津)

哥哥:

  前致杕生弟函,想已見之。學校請我做教務主任,我未應允。這是前日事。昨日及今日學校又無動靜。據說齊校長由教廳長用汽車接去,至今尚未回校。想來不曾三請諸葛之故,即在於此耳。教務主任席,弟再三思維:校中此刻舊人資望學問出弟右者,只有兩人,而此兩人又以特殊情形不肯擔任。倘若不南下,則優柔寡斷如弟者,必被攛掇上了竿兒也。此事與弟有利有害,尚不可知。假使薪水優厚,看在錢的分上,似事尚可爲。然弟又約略記得月薪只有一個整數。再加上一班國文,也只有廿元多頭而已。一百廿元賣了,未免太便宜矣。不過也有一種好處。兄來接弟手,任國文。如此則兄眼前不必發愁,亦屬痛快。弟明日擬往英公園內晤ㄘ君,徵求同意。伊若不以爲然,我便死也不幹。且此際南下之意,並未打消,內心搖搖如懸旌,究竟如何辦理,亦毫無把握。兄與杕生季韶如有意見——絕對幹或絕對不幹——可來一封快信。

  敬請痊安

弟弟隨白 六日夜


  廳令已下來,齊先生進廳,舊教務主任楊先生代理校長。而弟則“內定”教務主任。楊先生今晚又向弟再三邀請。此事如何辦理,弟真無法解決。兄及杕生俱不在此間,即欲求人代決亦不可得。無已,只好明日與萼君一談,再定行止。(校中允許弟考慮三數日。)

  此刻弟如套上夾板。校中必須再請一位國文教員。弟任課廿一小時,除英文兩點可舍給漢璽兄外,尚餘十九小時,弟擬自兼六七小時乃至八九小時。(內中情形太複雜,此刻亦不必詳述。)如此則只餘十時,本不能再另請一國文教員。但校長則謂此後須加三民主義一門,每班一小時。校中十四班,除合班外,尚有十二小時;統計國文十小時,共得廿餘小時,報酬最低限度亦在九十元(百元)以上。吾兄其有意乎?兄來亦頗妙,泰半系同學,且相識,宜處也。

  希望你火速與杕、季兩弟開一聯席會議,快函示我。

  祝痊安

弟顧隨又白 六日夜十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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