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第271回 案中案因案破案 奸裏奸以奸從奸

話說施公審明王李氏聽姦夫吳良謀死親夫,雖未幫兇,實系因奸致害,仍與謀害親夫事同一律,照謀害親夫例擬以處死。

吳良姦淫有夫之婦,復又謀死親夫,又戳死幼女,實屬罪大惡極,本擬斬監候,着照例加一等,擬以斬立決。王李氏之父李卜仁雖不知情,究屬教訓不嚴,擬杖一百。王陸氏守節撫孤,老年喪子,實屬可憐,着於親房中擇其應嗣者立繼。着宿遷縣捐廉助銀一百兩,給以王陸氏身後之用,以示體恤,而憫孤貧。宿遷知縣胡禮聽斷不明,辦事草率,於此等重大命案,不能悉心訊察,實屬心地糊塗。本應參處,姑念尚非賄賂,着記大過一次,罰俸半年,以示懲儆。此案斷結,隨即籤差去提仵作金標,並該婦花玉春,即時到堂,聽候嚴訊。宿遷縣等見了這樁公案,忙無頭緒,不知金標犯着何罪;又提花玉春實爲何因,而又不敢據問,只得飭差去訖。施公退堂一會子,金標與花玉春都行提到。施公隨即升堂,命先帶金標提訊。金標跪在下面,望上稟道:“小的蒙大人恩提,不知身犯何罪?求大人示諭。”

施公道:“爾本無罪,辦事勤勞,本應重賞。但有一事,不得不問爾明白。爾妻花玉春繫個原配?抑系奸佔?”金標道:“小的是續娶。”施公道:“還是處女?還是再醮呢?”金標道:“是再醮。”施公道:“花玉春前夫,你可知道作何生理呢?”金標道:“花玉春前夫,小的是知道的,姓卜名喚卜幹,是本縣裏糧差。只因卜幹七年前死了,花玉春因無養育,憑媒說合,再醮小的爲妻,於今已有七年了。”又問:“花玉春今年多大歲數?”金標道:“現年三十九歲,三十二歲上來娶她爲妻。”

施公道:“你今年多大呢?”金標道:“小的四十六歲。”施公道:“爾知花玉春嫁卜干時節是處女,是再醮?”金標道:“這個,小的記不清楚了。”施公道:“花玉春如何知道驗王開槐的頭頂的?”金標道:“那日小的心下愁煩,因此對小的妻子說出。後來小的妻子就問我頭上曾驗看?小的被她提醒了,就此來稟大人。”施公道:“她怎麼就知道頭頂上有傷呢?”

金標道:“小的不知。”施公道:“她現在孃家還有人麼?”

金標道:“她只有個內侄,今年方交六歲,有個寡婦弟媳,在家守節撫孤,小的還不時幫助她些銀兩。”施公道:“她兄弟在日,作什麼生業呢?”金標道:“她兄弟作布店生業。”施公道:“你這丈人,從前作何事業呢?”金標道:“也是小的這行業。”施公道:“這就是了。你且下去,聽候本部堂賞你銀兩。”金標磕頭退下。

施公又命帶花玉春。花玉春跪倒,慌忙伏在地下。施公道:“你就叫花玉春麼?”下面答應正是。施公道:“本部昨夜忽得一夢,見有個書生,在本部堂面前告你,說是你同什麼姓卜的,把他謀害毒死的。本部堂正要問他姓甚名誰,忽然來了個糧差的打扮,與那書生對駁詰。那糧差說是他不知情,全是你一人主意。本部堂不能不將爾略問一問,好讓本部堂解此疑惑。”

只見花玉春聽了此言,就呆了,跪在下面回道:“小婦人自嫁前夫卜幹,不到兩年就死了,再嫁金標,於今已有七年。向來安分,不敢爲非,恩求明察。”施公道:“你初嫁時是幾歲呢?”

玉春道:“初嫁是二十五歲。”施公道:“你這話有些不明白。

據你說今年三十九歲。再嫁金標,已有七年,定實是三十二歲嫁金標的了。你又說嫁與卜幹不到二年就死了,則是嫁卜乾的時候,已有三十歲了。你怎麼又說初嫁是二十五歲呢?”這話把花玉春問得目瞪口呆,一時難以回答。施公大怒,喝道:“好大膽的淫婦!你可記得住桃花塢楊秀家隔壁,那日三更時分,用鐵釘將爾親夫釘死的事麼?快將謀死親夫實話招出,免得動刑。”花玉春稟道:“小婦人只知親夫卜幹,委實因病身死的,別的不知。”施公道:“左右來將她夾起。”立刻拖倒在地,用夾棍夾起來。金標站在階下,只嚇得亂抖。花玉春被夾不過,只得喊道:“願招。”施公命鬆刑。花玉春跪在地下叫道:“小婦人啓初時與卜幹住在一街,二十歲就與卜幹有染,其時即以終身相托。後來小婦人父親因做了仵作行當,公門中飯吃怕了,一心一意,將小婦人嫁個讀書之人。這有個姓宋的,名叫宋忠,是本縣的人,卻不曾進學。又因他單身人,於是就央媒說合,將小婦人嫁他。那時小婦人年才二十五歲。自嫁宋忠兩年後,便與卜幹決不來往。這日宋忠去考,小婦人在門口買東西,忽見卜幹走此經過,於是又惹下孽緣。後來忽被宋忠撞見。當時宋忠礙着體面,不曾聲張,決意搬下鄉去——就在桃花塢楊秀家隔壁租了三間屋子,兩間教書,一間做房。因此小婦人自知慚愧,極思改過。不料神差鬼使,這日卜幹下鄉催糧,又走門口經過。千巧萬巧,丈夫剛進城去,故此又與卜幹做了無恥之事。後因丈夫教這蒙童,竟弄得衣不周身,食不充口;彼時卜干時常託人帶些銀錢與小婦人,因此小婦人就生出這個毒計,把宋忠釘死,聲稱暴病而死。其時小婦人的父親已死了,無人責問,小婦人便跟了卜幹。”施公道:“你怎麼想得到用釘釘死的呢?”花玉春道:“只因小婦人從小時,曾聽見我父親說過一回,卻記不得什麼案子了。後來竟未驗出,直至二三十年,還是兇手自己說出來才破案的。”施公道:“你自嫁了卜幹,怎麼嫁金標?卜幹又怎麼死的呢?”花玉春道:“小婦人既嫁卜幹,以爲遂我初願。哪知卜幹得了瘋疾病,不到二年,他又死了。小婦人自嘆命苦,且又無得養育。適值金標常走門口,竟被他勾引上了,後來纔跟他的。”施公命人錄了口供,又問金標道:“爾娶花玉春,是否先奸後娶?”金標道:“實因卜乾死後,然後娶的。”施公提筆判道:“花玉春因奸謀死親夫宋忠,照律擬以凌遲處死。卜幹雖無幫兇情事,然不應奸佔有夫之婦,亦應問罪:姑念已死,着無庸擬。金標奸娶犯婦,雖不知情,究有應得之罪,着從寬杖一百釋放。”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上一頁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