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忠、李有成說:“孟文科之死,實不知其故。今日忽然起火燒房,實不知別情是實。”言罷叩頭在地。施公聽罷,說:“此事與你們無干。不許遠離,少時定案,解部對詞。”二人答應,叩頭退下。施公吩咐:“把陳魁、張義帶上!”青衣答應,登時帶到跪下。施公叫聲:“張義、陳魁,你們的事敗露。從實招來,免得受刑。”張、陳二人見問,不肯實招。施公吩咐:“夾起。”登時上刑昏迷,用水噴醒。仍然不肯招。施公又說:“把陶氏、張氏帶上。”二人跪在一旁。施公說:“你母女把孟文科之故,當他二人說來。如若不講,即刻上拶。”張氏復又說了一遍。張義聞聽女兒一派實言,心中後悔。陳魁聽張氏供招,無奈何說:“小的情甘領罪。”施公吩咐:“書吏,把口供記了。且先與他卸去刑具。”施公又叫人:“去到東直門北小街口,把董成傳來圓案。”下役即領命而去。
施公又叫張義上來說:“他母女與陳魁實招,本府問你:他母女與陳魁姦情,你哪有不知?”張義見問,還要嘴硬巧辯。施公又問:“陶氏、張氏,你們與陳姓姦情,他說不知,須得你倆問他,不然又要動刑。”這婦人已經拶怕,聽見動刑,心中害怕。陶氏就望男人說話,罵聲:“潑辣貨!我問你:你說不知,那日你回家撞見我二人做那事兒,你爲什麼獨身躲了?”張氏一旁接言,叫聲:“父親,我們已經三曹對案,全都招認。”張義聽見他母女之言,無奈大叫:“太爺,就算小的知道罷!”施公聞聽,忍不住哈哈大笑。忙吩咐書吏作稿,拿下去,令四人畫了手字呈上。
施公過目,一邊吩咐:“陳魁你定計留金,交與何人?”
回道:“交與陶氏。”施公叫聲:“陶氏,那錠金子現在何處?快快實說。”陶氏回答:“現在身邊。”言罷,忍痛回首,取出上遞。青衣接過呈上。賢臣叫施安也取出那錠金子看,一樣分毫不錯。吩咐即把陶氏、張氏、張義帶下。
只見公差又把董成主僕傳到,跪下。賢臣說:“董成,你看這下面受刑人,是開金鋪的不是?”董成聞聽,到那邊看,回答:“就是他!”賢臣又叫:“陳魁,你把昧金之故講來?”
陳魁怕刑,不敢強辯,口尊:“大老爺聽稟:小的見他貧寒,金子明知是他的,因欺他年老,生下歹心。只知肥己,無人曉聞。哪知上天鑑察。小的貪色,金給與陶氏。今朝事情敗露,獻出金子;原是董成之物。小的情甘領罪,叩求老爺免罪。”
叩頭流淚。施公又叫:“鳳鳴,董成換金,若有歹意,焉改告進衙門?若非審陶氏女姦情,只怕屈死了董成,永爲怨魂。他果要昧金,勢必逃走;豈有送信,又轉家門。今日斷令原金復歸本主,倒要你另外加恩於他。”鳳鳴答應說:“是。”施公帶笑說:“董成,此事皆因粗心招禍,莫怨上人。回家千萬莫改忠心,上天不負好人。”老奴叩首流淚,說:“大老爺尊諭,自當遵行。”施公大悅,伸手把兩錠金子拿起。叫聲:“董成把金拿回家去,見了你的主母,加意勤慎,商議度日去罷!”董成謝恩答應,爬起上前接金。主僕下堂,歡天喜地,出衙而去。
施公吩咐:“書吏,立刻辦文,內有人命重情,送部定罪。”
施公令該班人役,將陳魁、張義、張氏、陶氏帶出衙去。纔要退堂,又見走進一人跪倒。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