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第18回 告土地人訴苦 啞巴着急難言

施公吩咐將名記了。又叫這一班人帶下,另在一處,勿與九黃見面。原差答應押下。又叫告土地的那人,立刻提到公堂跪下。施公說:“你是告土地的麼?”那人答應:“是。”“即將實情訴來。”那人口稱:“老爺聽稟:小人今出無奈,捨命告土地尊神。小人家住縣城以外桃花村,名叫李志順;妻子就是本村王氏之女,自幼聯婚。父母亡故,又無兄弟兒女。因家貧困,沒奈何出外經營。小人束手空拳,有開藥鋪的親眷,留小人學生意。刻苦三年,積了五六十兩銀子。牽掛妻子無靠,小人辭回,仍扮討飯之人。那日到家,要試妻子之心。小人走進土地廟內,四望無人,把銀子埋在香爐之內,交給本莊土地廟回家。

可敬妻子耐守苦節。次日到廟內香爐中取銀子,那銀子卻不見了。小人思想無計,還來告當方土地之神。叩求青天大老爺判明。”施公一聽微笑,兩班衙役,個個抿嘴。施公叫道:“李志順,你的銀子交與土地,雖無人見,那神是泥塑的,混來胡告,就該打嘴。今日準你,你且回去,明日在廟伺候,本縣去審土地。”李志順答應,叩頭出衙而去。

施公又叫把告狀的男女三人帶來問話。原差答應帶上,男左女右,跪在地下。施公道:“你告狀爲何事?快快說來!若有虛言,本縣官法如爐。”下面那雄壯之人先說,叫聲:“老爺,小人姓周名順,住在城外五里橋。父母不在,缺弟少兄。此婦是我妻子,素賢而守清貧。積善之家,偏生禍亂。那一個他是啞巴,姓武,原系無籍之人。憐其貧苦,留他家中使喚。吃了飽飯,改變心腸,他竟狠心,竟敢訛我妻是他婦,拿刀持杖,竟與小的拚命。小人無奈,同妻進城,在老爺臺下告狀。叩求老爺作主,判斷伸冤。”訴罷叩頭。旁邊急得啞巴連聲喊叫,二目如燈,淚似雨下。說話不明,急得拍拍胸膛,抓耳撓腮,不能言語。不顧王法,嗚嗚亂喊,只象瘋癲,堂上人皆發笑。

施公向下說道:“你不必着急,你與周順先下去。少遲與你們結案。”施公設計問婦人道:“本縣問你,想必你們夫婦心慈。

那啞巴素日老實,你與周順憐其孤苦,留在家中使喚,也是有的。可惱不怕王法的,妄生訛心,說你是他的妻子。本縣也惱這種狠心人,該重打,逐出境外,免得你夫婦受害,這是正理。本縣問你,你到底是啞巴之妻,還是周順之妻呢?快些說來!”

那婦人答道:“小婦人乃是周順之妻。”施公又說:“本縣想來,你素與啞巴非親非戚,焉肯招來。入內行走,便不迴避麼?只用你實說一句,本縣立刻一頓大板,追了啞巴的狗命,決不姑容這人在江都地方胡鬧。你快說來!”施公一片虛言,那婦人認以爲真,即說道:“小婦人不敢謊言。那啞巴是我哥哥,小婦人是他妹子。因丈夫叫他在家過活,誰知他改變,衣冠中禽獸。因此丈夫無法,纔來告他。”施公引誘實情,毫不動怒,吩咐下去,帶周順上堂跪下。施公含笑道:“周順,你聽了本縣初任江都,最惱棍徒。你好心待人,反成冤家。啞巴真是不良的棍徒,本該打板枷號示衆。本縣問你,這啞巴不是親戚,焉能留下?面生之人,豈能進門?必是啞巴無理,得罪於你,反目無情。快實說來!”周順見問,心慌意亂,張口結舌。施公見周順這般形相,便說道:“周順你不用着急,快說來!”

衆役便排刑具。周順見追的緊了,更沒主意,說道:“小的與啞巴,是有些親。”又轉說道:“是姑舅親。”施公哈哈大笑道:“你們到底是姑舅親。”吩咐把周順帶下去。又叫啞巴問話。

只見堂下兩個人走來。看是先前尼姑庵門口來報掛人頭的王自臣與尼姑,跪在下面。王自臣道:“老師父,當家師,我是多年鄰居,你自說昨晚山門掛人頭的,今往那裏去了,你說實話。”施公聽了大喝道:“好奴才!上堂混鬧。自有本縣裁處,你先下去!”王自臣隨即下堂。施公說道:“女僧你不必害怕,這事依本縣想來,你若欺心,庵中把人害死,豈肯將頭反掛在山門?必是你早晨開門,看見了心中害怕,藏起來也有的。”

尼姑一聽,心中發顫。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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