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  一九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市内直隶会馆留言)

屏兄:

  弟起床后,又至观音寺购得锅、炉等零物。归来已将近十时,拟即刻出城矣。

  为兄又留下大洋五元,在西面桌子抽屉内。此五元乃专托兄为伯母大人购些许事物庆祝诞辰者。弟不知如何购置方合适。此番算托兄代办一切;亦且为弟偷懒计也。

  下礼拜不晋城。再下礼拜,兄自涿返后,或当入城为兄帮忙改卷子耳。

  顺颂日祉

弟随留言 即日


  带去《玉台新咏》、《精选放翁集》、《樵歌》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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