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  一九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屏兄:

  得廿八日手书,敬悉种切。

  昨曾得汉锡兄一函,即言及季弟与剑霞君结婚一事,仍以如不结婚,剑霞学费仍须由女家担负为词。我看此层最不成问题,一语可以解决之耳。此时由我代表屏兄与季弟向刘培翁宣言:即不结婚,学费亦可由卢府担任,请老伯不必斤斤于名义。刘培翁尚有何词可说?我看症结未必在这一层,虽然此层表面上甚系光明正大。他们老夫妻盖均以为已订婚而未结婚之夫妻,应彼此做避面尹、邢,见面即属不应该,况于负保护照拂之责乎?此种情形,弟在蔡寿潜与王蔚茹订婚时即见之矣。老年人认死理,顽固不可以言喻,恐终未能以口舌争胜耳。弟当先作函致汉锡,说明吾兄近中竭备款项,如有眉目,便使季弟先行结婚,否则另作别计。何如?

  今年做事的朋友们,似乎都不甚得意。慧修事,弟早已知之,已去函慰问。吾兄似亦不必避嫌,仍以前往一看为得,不要使朋友辈谓我等冷暖异态也。弟近来精神略为恢复,但课程既忙,校务又繁,复有ㄘ君事常萦于怀,以云休养,盖亦甚难!吾兄则苦于为两个弟弟筹备款项。但慧修函云,老大哥依然精神焕发,似吾兄殊不似弟之颓唐也,恭喜,恭喜!

  季弟日前来函索樱花,近中已采压数朵,尚未寄去。劝我北上之函,尚未接到。但我已两周不曾与他去信,他不知又猜想我作甚狡狯矣。其实心绪不佳,身子又忙,遂致不能作书耳。烦兄先告之。君培处亦半月未通信,不知渠近作何状。

  暑假在即,把晤非遥,每一思及,不禁雀跃!

  即请教安

弟随敬复 卅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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