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  一九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屏兄:

  四月十五日一书,今(十八日)晨寄到。

  ㄘ君已入文德中学特别班——即选科生。所选为英文、数学、史、地诸科。学费廿元,膳费十六元,此外书籍及零用为数当亦至戋戋,大约有一月薪金(八十元),即足可此子一学期求学之用:人亦何苦而不为善哉?!但此子处境,甚为可怜。此刻各方面都不成问题,惟伊数以“致‘对方’信,难以措辞”为言。弟亦不能代为计划。我曾对ㄘ君言:“若君‘对方’能帮助君之一切,我亦乐得不担干系。若渠不能,则我只有毅然尽吾力之所及。至于‘对方’,能见谅固甚善;如不见谅,除却以‘不了了之’,更无良策。”当时ㄘ君似亦首肯,但其中心之悲酸,则可于其微笑中知之也。

  ㄒㄧㄣ君

  暑假即毕业,如吾辈有馀力,仍当加以援助。惟时局如斯,将来谋事,甚属不易。况暑后兄与季弟尚多ㄌㄧㄡ君一层担负耶?奈何,奈何!弟在此间,学生尚能相安,同事亦甚和睦。假如暑后学校自身不发生问题,弟或能蝉联下去。但愿运命之神与我以保佑,使我勿以ㄘ君之事致生其他意外,则大局一定,吾辈计划,庶不至尽成泡影。弟此刻亦不能打算得太长久,一脚踏稳,始能迈第二脚也。

  ㄘ君依我,如娇女依母。本来伊来海上,举目无亲,所恃者惟弟一人,自不能不更加眷顾。弟亦当洗心革面,去尽旧日颓废心情,视此子如吾亲生。可恨伊在去年暑假已订婚,不然,与季弟结亲者,必属此子也。

  此祝年青!

弟随敬复 十八日夜十一时


  ㄘ君之“对方”某君,以事赴上海,道出青岛。弟与之相遇于赞庭处。我当即抽身出,亦未问其姓名。嗣后赞庭告我,我始忆及ㄘ君对方之姓名,正是此人也。惜交臂失之,不曾一谈。陈ㄧㄥ来信,谓此君甚自私。不知何所指,岂以其坐视ㄘ君之难而不救耶?但其人外表甚清秀,若以貌取人,与ㄘ君正是一双两好(?)也。

弟随又白


  文德中学系一教会学校。管理甚严,信件都要检查,等闲不许外出。ㄘ君深以不能读白话文为忧。但据云该校图书馆尚有《胡适文存》诸书,似乎读白话文并不在干涉之例。弟此刻心似坦然,惟以飞短流长为忧,睡眠日来甚为不宁:校外春色满园,游人如织,弟视之都若无睹,中心怯战,可想而知。即烦寄季弟、君培诸人一函,烦京友一鼓励我也。

  谢兄与以精神上之援助。

弟又白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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