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讀者來信從新疆寄給我,問我“關於地下水和地上水的關係,應該如何處理”?這位讀者最近看到《燕山夜話》第一集,他對於其中的《堵塞不如開導》一文特別注意,問題就是“從這篇文章聯想起來”的。因爲他猜想我“寫那樣的題目一定懂得水利”,所以把問題提給我,要求解答。
很慚愧,我根本不懂得什麼專門的水利知識,只能講一些很普通的外行話。我覺得從“地下水和地上水的關係”這個角度提出問題,倒也新鮮。這恐怕不僅僅是這位讀者碰到的特殊問題,可能還有不少讀者對這個問題也有興趣。因爲這實際上是解決土地鹽鹼化問題的一個關鍵。
研究水利的人,首先必須知道如何防止水害;能夠防止水害,才能變水害爲水利。否則,水利反而會變爲水害,不可不慎。
《管子·度地篇》中說:“善爲國者,必先除其五害。”他解釋這五害是:“水一害也,旱一害也,風、霧、雹、霜一害也,厲一害也,蟲一害也。”他還特別指出:“五害之屬,水最爲大。”由此可見,管仲把水列爲五害之首,而我們的任務則是要把這最大之害,轉變成爲最大之利。
要想變水害爲水利,又要對各種不同的水,加以區別。管仲講了五種水,即所謂經水、枝水、谷水、川水、淵水。管仲認爲:“此五水者,因其利而往之可也,因而扼之可也,而不久常有危殆矣。”所以他向齊桓公建議,要找有經驗的水利人員,擔任水官,隨時修浚水道。後來講水利的人,雖然有許多見解遠遠地超出管子之上,但是管子講的道理仍然不可輕視。無論秦代的李冰,漢代的賈讓,唐代的吳師孟,宋代的王十朋,元代的郭守敬,明代的虞翊、潘季馴等各家關於治水的意見,大體都離不了疏導和堵塞這兩個方面。
從根本上說,堵塞不如疏導。傳說中鯀的失敗和禹的成功,具有極其深刻的歷史經驗和教訓。這在以前的《夜話》中已經說過,現在不必重述了。如果就地下水和地上水的關係而論,疏導遠勝於堵塞,這道理就更加顯而易見了。
我們對於地上水如果不善於利用,不加以正確的引導,使它能灌能排,而把它堵塞起來,使它停留在一個地方,只能灌而不能排,甚至於既不能灌、又不能排。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水道沒有水門汀等防止滲透的設備,地上水必然會漏到地裏,逐漸同地下水連接起來。這樣,地下水的水位就會很快上升,把地下土壤中所含的鹽分,推到土地的表層,並且蒸發到地面,於是土地鹽漬化的現象就產生了。任何肥沃的農田,一旦鹽漬化,如果不趕緊採取措施加以治理,而任其發展,這塊地板就算毀了。再要恢復地力,還得經過相當長期的努力。
那麼,對於已經鹽漬化的土地,應該怎麼辦呢?辦法當然也不少,但是最根本的辦法,是趕快排水。正如釜底抽薪,火自然就會熄滅,這是同樣的道理。只要地面上能夠順暢地排水,地下水位就會隨着下降,土壤中的鹽分也就不會繼續上升,鹽漬化的過程自然能夠停止,接着採取其他措施才能發生效力。如果不加緊排水,則地下水位不能下降,鹽分繼續上升和蒸發,即便採取其他多種措施,都將徒勞無功,至少是事倍功半,吃力不討好。
當然,排水工程如果太大,切不可要求過急,不要企圖“畢其功於一役”;應該因地制宜,分幾個步驟,逐漸爭取實現。在這些步驟中首要的一步,是促進土壤脫鹽,並且防止返鹽。爲了這個目的,有的地方可以造林,有的可以種植苜蓿等牧草。這些都是有效的辦法。還有一種主張,是對鹽漬化的土地進行深翻,配合着灌溉,衝涮鹽分,促使土地加快脫鹽。採用這個做法的,似乎有必要對當地的水土情況做具體的分析。在某種條件下,翻耕土地反而會把鹽分翻上來,促成了返鹽的現象。這一點應該經過細心的研究,纔好決定具體的措施。
除了這些辦法以外,我覺得特別應該提出的,是要進一步利用地層深處的泉水,抽出地面,進行灌溉。這是一舉兩利的好辦法。我們平常說的地下水,一般都不包括地層深處的泉水。如果能把深層的泉水抽出,用來灌溉,一方面將促使地下水位迅速下降,另一方面又可以用來衝涮地表的鹽分。這樣不是兩全其美嗎?
這個辦法用在平原地區最爲適宜。我們在河北平原到處可以看見許多機井,它們所抽取的正是地下深層的泉水。雖然,打機井花費較多,有的地方未必辦得到。但是,這畢竟是處理地下水和地上水的一個有效方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