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列傳第一百九

王克敬崔敬韓鏞蓋苗歸暘徐奭

王克敬,字叔能,大寧人。幼穎悟,常嬉道傍。丞相完澤見之,左右曰:“是兒貌秀偉,異日必令器也。”大寧尚樸陋,克敬獨孜孜爲經史之學。

闢江浙行省照磨,擢檢校。徽州民汪俊上變誣富人反,省臣遣克敬往驗之。克敬察其言不實,中道爲開陳福禍,俊後悔,將對簿,竟仰藥以死。調知順州,以內外艱不赴。服除,授江浙行省左右司都事。

延祐四年,監四明倭人互市。先是,監者懼夷情叵測,必嚴兵自衛,克敬悉去之,撫以恩意,皆帖然受約束。有軍士陷於倭者,至是從至中國,訴於克敬,願還本鄉。或恐爲他變,克敬曰:“豈有軍士還鄉,而不納邪?脫有釁,吾當坐。”事聞朝廷,嘉之。

鄱陽大飢,總管王都中以以官倉米減價糶之,行省欲罪其擅發。克敬曰:“鄱陽距省千里,比待命,民且死,彼爲仁而吾罪之,顧不自愧耶?”都中因得免。

拜監察御史,用故事監吏部。選有履歷當升者,吏故抑之,問故,吏曰:“有過。”克敬曰:“法笞四十七以上不升轉,今不至是。”吏曰:“責輕,罪重。”曰:“失出在刑部,銓曹安知其罪重。”卒升之。治書侍御史張升曰:“往者監選,以減駁爲能,今王御史乃論增品級,可爲世道賀矣。”

尋遷左司都事。時英宗厲精圖治,丞相拜住請更前政不便者,會議中會堂。克敬首言:“江南包銀,民貧有不能輸者,有司責之役戶,當罷之。兩浙煎鹽戶,當免其它役。”議定以聞,悉從之。

泰定初,出爲紹興路總官。郡中計口受鹽,民困於誅求。乃上言,乞減鹽五千引,運司弗從,因嘆曰:“使我爲運使,當令越民少蘇。”行省檄克敬抽爲舶貨,拗蕃者例籍之,商人以風水爲解,有司不聽,克敬曰:“某貨出某國,地有遠近,貨有輕重,冒重險出萬死,舍近而趨遠,棄重而取輕,豈人情邪!”具以上聞,衆不能奪,商人德之。擢江西道廉訪司副使,轉兩浙鹽運司使。首減紹興民食鹽五千引。溫州逮犯私鹽者,以一婦人至。怒曰:“豈有逮婦人千百里外,與吏卒雜處者,污名教甚矣!自今母得逮婦人。”建議著爲令。

明年,擢湖南道廉訪使,調海道都漕運萬戶。是歲,泰定帝崩,燕帖木兒起兵於大都,立文宗,海漕舟後至直沽者,不果輸,復漕而南還,行省欲罪督運者,勒其還直沽,克敬謂:“督運者蹈萬死,完所漕而還,出於不得已,請令其計石數,附次年漕舟達京師。”省臣從之。

召爲參議中書省事,有以飛語中大臣者,下其事。克敬持古八議之法,謂勳貴可以不議,且罪狀不明而輕罪大臣,何以白天下。宰相傳命大長公主爲皇外姑,賜錢若干,平雲南軍還賜錢若干,英宗皇后入覲賜錢若干,克敬乞覆奏。宰相怒曰:“參議乃敢格詔邪?”克敬曰:“用財宜有道。大長公主供給素優,今再賜錢出於無名,是不當也。自諸軍征討以來,賞格未下,平雲南省獨先受賞,是不均也。皇后遠來,徒御衆多,非大賜齎,恩意不能洽,今賜物少,是不周也。”宰相以聞,帝從其議。拜中奉大夫、參知政事,行省遼陽。俄除江南行臺治書侍御史,又遷淮東道廉訪使。入爲吏部尚書,乘傳至淮安,墜馬,居吳中養疾。

元統元年,起爲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請罷富民承佃江淮田,從之。松江大姓,有歲漕米萬石獻京師者,其人死,子孫貧且行乞,有司仍歲徵弗足,則雜置松江田賦中,令民包納。克敬曰:“匹夫妄獻米,徼名爵以榮一身,今身死家破,又已奪其爵,不可使一郡之人均受其害。”奏免之。江浙大旱,諸民田減租,惟長寧寺田不減,克敬移牘中書,謂不可忽天變而毒疲民。嶺海瑤賊竊發,朝廷調戍兵往討之,會提調軍馬官缺,故事,漢人不得與軍政,衆莫知所爲。克敬抗言:“行省任方面之寄,假令萬一有重於此者,亦將拘法坐視耶?”乃調兵往捕之,軍行,給糧有差。事聞於朝,即令江西、湖廣二省給糧亦如之。

視事五月,請老,年甫五十九。謂人曰:“穴趾而峻墉,必危無功,德而忝富貴,何以異此。”又曰:“世俗喜言勿認真,此非名言,臨事不認,豈盡忠之道乎?”故克敬歷官所至,俱有聲績,明稱名卿。著詩文、奏議,傳於世。三年卒,年六十一。贈中奉大夫、陝西等處行省參知政事,追封樑郡公,諡文肅。

子時,以文學顯,歷仕中書參知政事至左丞,以翰林學士承旨致仕。

崔敬,字伯恭,大寧惠州人。由掾史累遷至樞密院都事,拜監察御史。

至元六年,既毀文宗廟主,削文宗后皇太后之號,徒東安州,又放文宗子燕帖古思於高麗,敬上疏曰:“文皇獲不軌之愆,已徹廟祀,叔母有階禍之罪,亦削洪名,盡孝正名,斯亦足矣。惟念皇弟燕帖古思太子年方在幼,罹此播遷,天理人情,有所不忍。明皇當上賓之日,太子在襁褓之間,尚未有知,義當矜憫,蓋武宗視明、文二帝皆親子也,陛下與太子皆嫡孫也,以武宗之心爲心則子孫固無親疏。以陛下之心爲心,未免有彼此之論。臣請以世俗喻之,常人有百金之產,尚置義田,守族困厄者爲之教養,不使失所。況皇上貴爲天下,富有四海,子育黎元,當使一夫一婦皆得其所,今乃以同氣之人,置之度外,適足貽笑夷狄,爲中國之辱。臣原殺身以贖太子之罪,望陛下遣近臣歸太后太子,全母子之情,盡骨肉之義,天意回,人心悅,則宗社幸甚。”不報。

又上疏諫巡幸上都曰:“世祖以上都爲清暑之地,車駕行幸,歲以爲常,閣有大安,殿有鴻禧、睿思,所以保養聖躬,適起居之宜,存畏敬之心也。今失刺斡耳朵乃先皇所以備宴遊非常時臨御之所,陛下方以孝治天下,屢降德音,祗行宗廟親祀之禮,雖動植無知,罔不歡悅。而國家多故,天道變更,臣備員風紀,以言爲職,願大駕還大內,居深宮,嚴宿衛,與宰臣謀治道,萬機之暇,則使經筵進講,究古今盛衰之由,緝熙聖學,乃宗社之福也。

時帝數以歷代珍寶分賜近侍,敬又上疏曰:“臣聞世皇時大臣有功,所賜不過盤革,重惜天手,爲後世法,慮至遠也。今山東大飢,燕南亢旱,海潮爲災,天文示儆,地道失寧,京畿南北蝗飛蔽天,正當聖主恤民之日。近侍之臣不知慮此,奏稟承請,殆無虛日,甚至以府庫百年所積之寶物,遍賜閽寺之流、乳稚童孩之子,帑藏或空。萬一國有大事,人有大功,又將何以爲賜乎?乞追奪所賜,以示恩不可濫,庶允公論。”

是年,出僉山北廉訪司事。按部全寧,有李秀以坐造僞鈔,連數十人,皆與秀不相識。敬疑而讞之,秀曰:“吾以訓童子爲業,有司謂秀爲造僞鈔者,捶楚之下,不敢不誣服。”敬詢知始謀者,乃大同王濁,有司誤以李秀爲王濁也。移文至大同,果得王濁爲真造僞鈔者。

至正初,遷河南,又遷江東,除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入爲諸路寶鈔提舉,改工部侍郎。十一年遷同知大都路總管府事。直沽河淤數年,中書省委敬浚治之。募工萬人,不三月告成。除刑部侍郎,遷中書左司郎中。十二年,歷兵部尚書,爲樞密院判官。

十四年,遷刑部尚書。廣東憲府相仇殺,科以大逆,當連坐家人。敬謂:“殺人者止一人論抵,不得連坐一家。”廷議韙之。十五年,復爲樞密院判官,尋拜河南行省參知政事。復爲兵部尚書,兼濟寧軍民屯田使,給鈔十萬錠,興立營屯,歲收百萬斛,以給邊防。

十七年,召爲大司農少卿。拜中書參知政事,與平章政事答蘭、參知政事俺普分省陵州,敬兼領兵、刑、戶、工四部事,供給諸軍,賜上尊。仍命便宜行事。敬以民力日疲,乃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詔從之。積粟百萬石、綺段萬疋,民獲少蘇。

十八年,除山東行樞密院副使,俄遷江浙行省左丞。卒,年六十七,贈資善大夫,江浙行省左丞如故,諡曰忠敏。

史臣曰:惠宗援不共戴天之義,追討文宗之罪宜也;並殺文宗皇后及其弟燕帖古思,則過矣。崔敬之疏,直而不訐,即惠宗亦無以罪之。嗚呼!安得此愷弟之言乎。

韓鏞,字伯高,濟南人。延祐五年進士,授將仕郎、韓林國史院編修官。尋遷集賢都事。泰定四年,轉國子博士,俄拜監察御史。當時由進士入官者,僅百之一,由吏致位顯要者,常十之九。帝欲以中書參議傅巖起爲吏部尚書,巖起從吏入宮,鏞極言不可,事遂已。

天曆元年,除僉浙西廉訪司事,擊奸暴、黜貪墨,特舉烏程縣尹幹文傳治行爲諸縣最,所至郡縣爲之肅然。二年,轉江浙財賦副總管。至順元年,除國子司業,尋遷南行臺治書侍御史,歷僉宣徽及樞密院事。

至正二年,除真林侍講學士。既而拜侍御史,以剛介爲時所忌,言事者誣以贓私,乃罷去。五年,起參議中書省事。

七年,朝廷慎選守令,參知政事魏中立言於帝:“當今必欲得賢守令,無如鏞者。”帝乃特署鏞姓名,授饒州路總管。饒欲尚鬼,有覺山廟者,以禍福惑人,爲盜賊者事之尤謹。將爲盜,必卜之。鏞至,即毀其廟,沈士偶於江,人初大駭,已而皆歎服。鏞居官廨,自奉澹泊,僚屬亦化之。先是,朝使至外郡者,供張其侈。一不厭其欲,即銜之,騰謗於朝。其出使饒州者,鏞延見郡舍中,供以糲飯,退皆無後言。有詔以織幣脆薄,遣使笞行省臣及諸郡長吏,獨鏞獲免。

十年,拜中書參和政事。十一年,丞相脫脫當國,更張庶務,鏞言不見聽。人或以鏞優於治郡,而執政非其所長,遂出爲甘肅行省參知政事。及脫脫罷,鏞遷陝西行臺中丞,卒。

蓋苗,字耘夫,大名元城人。幼聰敏好學。延祐五年進士,授濟寧路單州判官。州多繫囚,苗請決之,知州以爲囚數已上部使者未報,不可決。苗曰:“使者問,請身任其責。”知州勉從之,使者果不以先決爲罪。歲飢,總管遣苗至戶部請賑,戶部難之,苗伏中書堂下,以糠餅以示曰:“濟寧民率食此,況有不得此食者,坐視不救,可乎?”因泣下,宰相乃從其請。有陳官粟五百石,借於民,期秋熟還官。及期,郡責償甚急,苗曰:“官粟實苗所貰,今民飢不能償,苗請代還。”使者乃已。其責單州稅糧,歲輸館陶倉,距單五百餘里,民甚苦之。是秋,館陶大熟,苗先期令民糴粟倉下。十年初,倉券已至,省民力什之五。

闢御史臺掾,累擢江南行臺監察御史。建言嚴武備以備不虞,簡兵卒以壯國勢,全功臣以隆大體,惜官爵以清銓選,考實行以抑奔競,明賞罰以杜奸欺,計利害以孚民情,去民賊以崇禮節,皆切於時務,公論韙之。

天曆初,文詔以建康潛邸爲佛寺,毀民居七十餘家,仍以御史大夫督其役。苗上封事曰:“臣聞使民以時,使臣以禮,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致隆平者。陛下龍潛建業之時,居民因於供給,幸而獲睹今日之運,百姓跋足舉首以望非常之恩。今奪農時,以創佛寺,又廢民居,使之家破產蕩,豈聖人御天下之道乎!昔漢高帝興於豐沛,爲復兩縣。光武中興,南陽免稅三年。既不務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滿斯民之望。臺臣職專糾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繕之役,豈其禮哉!”書奏,御史大夫遂免督役。

入爲監察御史。文宗幸護國仁王寺,泛舟玉泉,苗進曰:“今頻年不登,邊隅不靖,當恐懼修省,何暇逸遊,以臨不測之淵。”帝嘉納之,賜以對衣、上尊、即日還宮。臺臣擬苗僉淮東廉訪司事,帝曰:“仍留蓋御史,朕欲聞其讜言也。”以丁外艱去。免喪,除太禧宗禋院都事。

用薦者出知毫州。修學,完州廨。有豪強佔民田爲己業,民五十餘人訴於苗,苗訊治之,豪民鹹自引服。苗曰:“爾等罪甚重,然吾觀,皆有改過意。”遂從輕議。

至元四年,入爲左司都事。任左司僅十八日,已決數百事。丁內擾。宰相惜其去,重賻之。

至正二年,起爲戶部郎中。俄抉御史臺都事。御史大夫欲以故人居言路,苗曰:“非其才也。”大夫不說,是晚,邀至私第以謝,人兩賢之。

出爲山東廉訪副使。益都、淄萊二路,舊產金礦已竭,民歲買金輸官,至是六十年矣。民有忤其官長者,輒謂所居地有金礦,掘地及泉後止,猾吏爲奸利,莫敢誰何。苗建言罷之。

三年,遷戶部侍郎。四年,由都水監遷刑部尚書。初盜殺河南省憲官,延坐五百餘家,已有詔:除首罪外,餘從原宥。至是,宰相欲追加誅戮,苗堅持不可,事獲已。出爲山東廉訪使,歲飢,上救荒弭盜十二事,劾宣使慰使骫骲不法者。有司援例,欲徵苗所得職田,苗曰:“年荒民困,吾無以救之,尚忍征斂以肥己耶!”命勿徵。

六年,復入爲治書待御史。遷侍御史,尋拜中書參知政事,同知經筵事。大臣以兩京馳道狹隘,奏毀民田廬廣之,苗執曰:“馳道創自至元初,何今日獨爲隘乎?”又欲出宿衛士爲郡吏,以養其貧,苗議曰:“郡吏所以牧民,豈養貧之地,果不能自存,賜之錢可也。”廷議俱從之。

四川廉訪司事家人違例收職田,奉使宣撫坐其主人,宰相以爲然,苗請付法司詳議,勿使憲司以爲口實。於是,宰相顧謂僚佐曰:“所以引蓋君至此者,欲其相助也,乃每事相抗,何耶?今後有公務,毋白參政。”苗嘆曰:“吾以非才,待罪執政,中書之事,皆當與聞。今宰相言若此,不退何俟?”將引去,適拜江南行臺御史中丞,然宰相怒苗終不解,比至,即改甘肅行省左丞。時苗已致仕歸,宰相復趣其卦任,苗舁疾就道,抵任,即上言:“西土諸王,爲國藩屏,賜賚雖有常制,而有司牽於文法,使恩澤不以時及,有匱乏之優,非隆親厚本之意。”又言:“甘肅每歲中糧,奸弊百端,請以糧鈔兼給,則軍民鹹利。”朝廷從之。

遷陝西行御史臺中丞,到官數日,即上疏乞骸骨還鄉里。明年卒。年五十八。贈攄誠贊治功臣、中書左丞、上護軍,追封魏國公,諡文獻。

歸暘,字彥溫,汴梁開封人。將生,其母楊氏夢日出東山,上有輕雲掩之,故名暘。登至順元年進士第,授同知潁州事,有能名。山東鹽司遣奏差至潁,恃勢爲不法,暘執以下獄。時州縣事鹽司甚謹,暘獨不爲屈。轉大都路儒學提舉,未上。至元五年十一月,河南行省掾範孟端,詐爲詔使至省中,殺平章政事月魯帖木兒等,以段輔爲左丞,使暘北守河口。暘力世不從。賊怒,繫於獄,暘無懼色。已而賊敗,暘獲免。

孟端,杞縣人,與其黨霍八失等,僞稱聖旨,乘昏夜入行省中堂,召平章政事月魯不花、左丞怯烈、理問金剛奴、郎中完者禿、黑的兒,都事拜住、廉訪使禿滿、萬戶完者不花、總管撒思等至,皆殺之,矯稱除孟端爲河南都元帥。有馮甲者,孟端用爲宣撫使,給事於外,馮叩孟端曰:“幸引我見朝廷官。”孟端醉,大言曰:“何者爲朝廷官,我是也!”馮覺其僞,因隨孟端出,告都鎮撫閉城門勿納,遂殺孟端於城外,霍八失等俱伏誅。當孟端反時,衆官俯首聽命,獨暘不爲賊污。民裏有吳炳者,嘗以翰林待制徵不起,賊以炳司卯酉歷,炳不敢辭。時人爲之語曰:“歸暘出角,吳炳無光。”暘自此知名。

明年,轉國子博士,拜監察御史。及入謝,臺臣奏曰:“此即河南抗賊者也。”帝曰:“好事!卿宜數爲之。”賜以上尊。已而辭官歸養。

至正五年,起爲僉河南廉訪司事,以法繩趙王府官屬之貪暴者,王三遣使請之,不爲動。宣寧縣有殺人者,蔓引數十人,一讞得其情,盡釋之。沁州民郭仲玉爲人所殺,有司以蒲察山兒當之,暘察其誣,蹤亦得殺人者,山兒遂免死。六年,轉僉淮東廉訪司事,改宣文閣監書博士,兼經筵譯文官。

七年,遷右司都事。順江酋長樂孫求內附,請立宣撫司及置郡縣二十三處。暘曰:“古人有言,鞭雖長不及馬腹,使郡縣果設有事,不救則孤來附之意,救之則罷中國而事外夷,所謂獲虛名而受實禍也。”與左丞呂思誠抗辯甚力,丞相太平笑曰:“歸都事善戇,何相抗乃爾邪!然策將焉出?”暘曰:“其酋長可授宣撫,勿責其貢賦,使者賜以金帛,遣歸足矣。”卒從暘言。

有訴太平馬前,太平索皮服予之,仍核在官所藏皮服之數,悉給貧民。暘曰:“宰相當以廣濟天下爲心,皮服有幾何,而欲悉給之邪?莫若錄寒飢者賑之。”太平愧謝。

湖廣行省左丞沙班卒,其子沙的方爲中書掾,請奔喪。執政以沙的有兄弟,不許。暘曰:“孝者,人子之同情,以有兄弟而沮其情,非所以孝治天下也。”遂許之。

廣海瑤賊入寇,詔朵兒只丹將思、播楊元帥軍以討之,暘曰:“易軍而將,不諳教令,恐不能決勝。若命楊就統其衆,彼悅於恩命,必能自效。所謂以夷狄攻夷狄,中國之利也。”帝不從,後竟無功。

八年,遷左司員外郎。六月,遷參議樞密院事。時方國珍未附,詔江浙行省參知政事朵兒只丹討之,一軍皆沒,朵兒只丹被執,將罪之。暘曰:“將失利,罪固當誅。然所部皆北方步騎,不習水戰,是驅之死地也。宜募海濱之民習水者討之。”既而國珍遣人從朵兒只丹走京師,請降。暘曰:“國珍已敗我王師,又拘我王臣,力屈而來,非真降也。必討之以令四方。”時朝廷方事姑息,卒從其請。後果屢叛,如暘言。遷御史臺都事,俄復參議樞密院事。十二月,擢樞密院判官。

九年,轉河西道廉訪使,未上,改禮部尚書。會開端本堂,皇太子就學,召暘爲贊善。未幾,遷翰林學士、同修國史,仍兼前職。暘言:“師傅當與皇太子東西相向授書,其屬亦以次列坐,虛其中座以待至尊臨幸。不然,則師道不立。”從之。俄以疾辭。帝遣基司郎中趙璉賜白金、文綺,不受。

初,暘在上都時,脫脫自甘州還,且入相,中書參議趙期頤、員外郎李稷謁暘私第,致脫脫之命,屬草詔,暘辭曰:“丞相將爲伊周事業,入相之詔當命詞臣視草,今屬筆於暘,恐累丞相之賢。”期頤曰:“若帝命爲之,奈何?”暘曰:“事理不順,亦當固辭。”期頤知不可屈,乃已。

十年正月,遷四川行省參知政事。十二年,除刑部尚書。十五年,再除刑部尚書。凡三遷,皆以疾辭。

十七年,授集賢學士,兼國子祭酒。使者迫之。暘輿疾至京師,臥於南城,不起。時海內多故,暘上三策:一曰振紀綱,二曰選將材,三曰審形勢。洋洋數千言,朝廷不能用。十一月,以集賢學士、資德大夫致仕,給半俸終身,辭不受。明年,乞骸骨,僑居弘州。徒蔚州,後移居解州之夏縣。皇太子至冀寧,強起之,居數月,復還夏縣。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三。

徐奭,字周臣,彰德安陽人。由國子生爲學錄,累遷戶部主事,擢員外。拜監察御史,劾臺臣不稱職者。出僉浙西道肅政廉訪司事,爲中颱都事。再遷爲浙東道肅政廉訪使,以靜治聞。入爲戶部尚書,參議中書省事。拜治書侍御史,與言事者不合。謝病歸。後除禮部尚書,擢河東山西道宣慰使,拜河南江北等處行省參知政事,改集賢侍講學士。至正四年卒,年六十五。

奭爲人恂恂,至當官蒞事,意有不可,即言之,故屢爲奸人所中雲。

史臣曰:“王克敬之練達,崔敬、蓋苗之侃直,韓鏞、歸暘、徐奭之剛介,皆惠宗時名臣也。當時權在丞相,左右丞、參政一忤丞相意,即斥去,鏞與苗,並以忤丞相,不能久於其位,惜哉。”

上一頁
Amazon AD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