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  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屏兄:

  昨日(廿二)下午同時接到季弟手書三通;今日(廿三)又得吾兄手書兩通,敬悉種切。此刻諒弟前函必已邀青鑑也。

  大約一事之成,必經過許多曲折——亦惟其如此,所以有趣味。凡事都一帆風順,直底於成,當事者庸或覺得痛快;然事過境遷,自家必然以爲索然無味。季弟之婚事,經吾兩人此番斡旋,及季弟、劍霞兩人幡然改計,此後諒無大阻礙。亦正惟如此,纔可以使吾輩感到成功後之快樂。其實季弟劍霞何嘗有意作難我們;不過不如我們替他們打算得那麼周到而已。其實那又怕什麼呢!不處處打算得周到,不處處委曲求全,不足爲伯屏羨季。不處處想着發展個性,不處處想着保護自家的人格,又不足爲季弟劍霞。這樣一來,只有使我們四人彼此更深一層瞭解,在友誼感情上,亦更加一層鞏固。非惟無害,反而有益也。季弟五月十九日(最近)函雲,(以不能結婚之故)“累屏兄懸念,不安,失眠,我心甚痛!對你(指我)呢,……我也極苦痛地不安!”此未免近於客氣。我今午曾致季弟一函,倉猝之間,不曾提到這一層。兄若作書致季弟,可設辭解其惑。即言我的意思是如上云云可也。

  今晚與次兄一談款項事。次兄雲學校於結束時(七月廿)可發給教職員四個月的薪水。若然,則我至少可拿到二百餘元,以半數奉吾兄,爲季弟幫助婚費,豈不大省吾兄氣力!次兄又云若早用可先設法挪借數十元。好在此時尚不忙,容日再商,亦不誤事。況婚事費用,如酒席、馬車、軍樂諸費,儘可託王君孚面子,先行記賬。俟弟款到,再行歸還,亦一辦法。總之,弟可毫無疑義地與兄以經濟之援助已!

  今日下午往看賽球,甚疲,不能多書,餘再函。

  此請教安

弟隨敬復 廿三日夜十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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