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  一九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前

伯屏兄偉鑑:

  手示敬悉一是。存件當先與致民交涉妥當方可向教育圖書社索取,不然恐人生面不熟,驟然前往,該社未必肯付與弟也。內中如有急需之品,請來函示知,弟取出時當打開揀有用者,由郵局寄去也。致民近以青州選舉風潮記大過一次,罰俸一個月(因第十中學學生曾毆打政府人員之故),此時沒好氣,說話當然在可解不可解之間,老兄又何必過於認真乎?

  紫垣仍在萊,前來信言,僅可拓鄭文公碑一份,其餘則不能辦到。因該處縣公署已將此門劃作官有,碑亦不能任拓矣。

  伯母六秩大慶,壽聯壽文弟自然樂意獻醜。弟近日自信字學略有長進,至作聯能力遠不及舊日研究舊文學時。但弟意亦不必拘定壽聯、屏或綾絹中堂,書詩或文亦自無不可耳。

  季韶弟近在京師否?能作幾篇文投來載“半週刊”否?至盼至盼。

  濟垣第一中學缺一國文教員,弟已爲兄運動,成固大佳,不成當亦無害。

  此請

刻佳

  季韶弟均此

小弟寶隨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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