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伯屏  一九二四年八月二日

屏兄:

  自京來片,敬悉。

  曹州六中學事,到此刻,真成騎虎過河,除了到彼岸再說外,別無其他善法,中止是絕對不夠朋友的。所謂的“不必狐疑”者,只以情理言之耳,非利害優劣之謂也。兄一至京,即晉行六中事,託芸生,見樑君,此時即使香山或長沙直與兄下聘書,兄亦不能接受,況乎其成否並未可知與?

  弟今日始得次簫帶來之聘書,言明教授國文英文,月薪五十,十二月算鐘點則爲十六,然弟亦不好意思再說什麼也。(食宿由校供給。)

  近日連做海浴,情懷如水。思作一小說,記在濟三載經過,痛定思痛,不知能否作出一篇好文字耳。

  此候夏祺

弟隨再拜 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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