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裡的一個黃昏,暮色朦朧,夜幕低垂,天空飽含著水氣。加爾各答在默默飄浮著的、大片烏雲的籠罩下,像一隻巨大的喪家犬,蜷著身體,把頭枕在尾巴上,一動不動地趴在那裡。從昨天晚上起,雨就沒有停過,細雨霏霏,弄得滿街泥濘,但雨勢卻又不足以把泥濘沖掉。那天下午四點,雨終於停了,但天空依然烏雲密布。在這種待在家裡嫌煩、上街走走怕下雨的、令人沮喪的天氣裡,在一幢三層樓房潮溼的屋頂平臺上,有兩個青年坐在藤凳上談天。
這兩個朋友,還在童年時代,從學校回來,就在平臺上玩耍;考試之前,在這裡發瘋似地走來走去,高聲背誦功課;天氣熱了,從大學回來,也經常在這裡吃晚飯,然後爭論到深夜兩點,直到朝陽升起,驚醒過來,這才發現自己在草蓆上睡了一夜;大學畢業之後,屋頂平臺就變成了印度愛國者協會每月一次的集會地點。這兩個朋友,一個是協會的主席,一個是祕書。
主席名叫戈爾默罕,他的親戚朋友都叫他戈拉。他比周圍的人長得都魁梧,大學裡有個教授經常管他叫雪山,因為他白得出奇,皮膚裡沒有一點別的色素。他幾乎有六英呎高,骨骼粗大,兩手像虎掌。他的聲音是這般深沉粗獷,要是他突然問一聲「誰在那兒?」,準得把你嚇一跳。他的臉盤長得大了些,而且過於剛強,他的顎骨和下巴像堡壘大門上巨大的U字形插銷。他的眉毛很淡,額頭寬闊,嘴唇很薄,閉得很緊,鼻子懸在嘴巴上面像一把寶劍。眼睛小而銳利,像箭頭那樣瞄準遠方一個看不見的目標,然而卻能以閃電般的速度轉過來射向附近的物體。戈爾默罕不能說很漂亮,但卻不容忽視,因為不論和誰在一起,他都顯得與眾不同。
他的朋友畢諾業和一般受過良好教育的孟加拉紳士一樣,為人謙虛,也很聰明。他那柔和的性格和敏銳的才智結合起來使得他臉上的表情具有一種特殊的光彩。在大學讀書時,他總是得到很高的分數而且榮獲獎學金。戈拉不像他那樣愛讀書,成績不如他。戈拉既沒有他那樣敏銳的理解力,也沒有他那樣好的記性。因此,作為戈拉的忠實戰馬,畢諾業就得馱著他闖過大學所有的考試關。
在上面提到的那個潮溼的八月黃昏,兩個朋友作了這樣熱烈的談話:
「你聽我說,」戈拉說道,「那天,阿比納什痛罵梵社【註】,這只能說明他有很強的是非觀念。你為什麼要對他那樣大發雷霆?」
【註】梵社:印度的一個教派。它反對種姓制度、偶像崇拜、寡婦殉葬等封建落後的風俗習慣。
「這是什麼話!」畢諾業回答,「關於他的是非觀念,無論什麼人都只能有一種看法。」
「你要是這樣想,那麼毛病一定出在你自己身上。社會上有些背叛印度教的人,他們一意孤行,一心要推翻社會,你怎能指望社會袖手旁觀,客客氣氣,不聞不問呢!對這種人,社會自然要產生誤解,縱然他們是誠心誠意的,也會覺得他們在騙人。對那些有意侮辱社會的人,如果社會不得不把他們的善舉當作惡行,那也不過是他們應得的懲罰罷了。」
「這也許是很自然的,」畢諾業說,「但我不能同意一切自然的事都是好事。」
「好不好我才不管呢!」戈拉不禁大聲嚷道,「社會上可能有幾個真正的好人,他們是歡迎這個社會的,其餘的人,我看,他們只要合乎自然就可以了。否則工作無法進行,活下去也沒有意思。如果人們願意像梵教徒那樣裝出一副神聖的樣子,他們就得準備忍受一點小麻煩,受到梵社以外的人誤解和辱罵。你要像孔雀那樣豎起尾巴走來走去,又要對手向你鼓掌喝采,那你對這個世界也未免過分苛求了──情況果真這樣,這個世界也就不堪設想了。」
「罵教派或黨派我都沒有意見,」畢諾業解釋說,「但進行人身攻擊……」
「罵教派有什麼用呢?不過是批評批評他們的主張罷了。我可是要揭發個人。至於你,我的聖人,難道你就從來沒有攻擊過個人嗎?」
「我的確攻擊過,」畢諾業承認,「而且恐怕經常都在攻擊,我覺得十分慚愧。」
「不,畢諾業,」戈拉突然激動起來大聲說,「這可不行,絕對不行!」
畢諾業沉默了一會兒。「怎麼啦?」他終於問道,「你為什麼那樣大驚小怪呢?」
「我看得很清楚,你在沿著軟弱的道路滑下去。」
「軟弱!」畢諾業生氣地大聲說,「你知道得很清楚,只要我願意,我現在就可以到他們家去──他們還請過我呢──可是你
看,我並沒有去。」
「這我知道。不過你好像總忘不了你是故意躲開他們的。一天到晚,你反反覆覆地跟自己講:『我不去。我不去!』最好還是到他們家去算了。」
「那麼你真的勸我去嗎?」畢諾業問道。戈拉朝大腿叭地捶了一拳說:「不,我才不勸你去呢。我可以白紙黑字地寫下來,哪一天你到他們家,當天你就會倒向他們那邊,第二天你就會和他們一同吃飯,以後就會變成梵社的一個賣力的傳教士了。」
「真的嗎?請問,以後呢?」畢諾業微笑地問。
「以後?」戈拉諷刺地回答,「以後你就死了,從自己的世界中消失了,還有什麼以後!你,一個婆羅門的子孫,到那時就會失掉一切節制和純潔的觀念,最後被人像一條死狗那樣扔進垃圾堆。你會像一個用失靈的羅盤來導航的領航員那樣迷失方向,而且漸漸會認為順著正確的航線把船引進港口的做法只不過是迷信和偏見──你會認為最好的導航方法是順水漂流。不過我可沒有耐心跟你鬥嘴。所以我只說:如果一定要去,你就去吧,只是不要繼續猶猶豫豫地站在地獄的邊緣,弄得我們心神不安。」
畢諾業禁不住大笑起來:「大夫宣判死刑的人不一定會死,」他說,「我看不出我有任何死到臨頭的徵兆。」
「你看不出來?」戈拉冷笑地問。
「看不出來。」
「你沒有覺察你的脈搏已經很微弱了?」
「一點也不。它正跳得很起勁呢!」
「如果一雙美麗的纖手給你端來一餐賤民的飯菜,你也會覺得它跟神仙的宴席差不多,不是嗎?」
「夠了,戈拉!」畢諾業滿臉通紅地說,「住嘴!」
「怎麼啦?」戈拉抗議說,「我並沒有侮辱你呀。我們涉及的這位美麗的姑娘並不以『不見陽光』【註】為榮,她那雙花瓣般柔軟的手,任何男人都可以握,要是我提一下,你都認為是褻瀆神聖,你可就真的無可救藥了。」
【註】這是一句梵文成語,用於形容那些嚴格遵守深閨制度的上層印度婦女。
「你聽著,戈拉,我尊敬婦女,我們的古聖梵典也說……」
「不要引用古聖梵典來為你的那種感情辯護了。那不叫尊敬,它有一個別的叫法,要是我說出來,你會更生氣的。」
「你就是喜歡教條。」畢諾業聳了聳肩說。
「古聖梵典告訴我們,」戈拉繼續說,「婦女受到尊敬,因為她給家庭帶來光明──但照英國人的習慣,婦女受到讚美,卻是由於她在男人心裡點燃了情火,這種讚美最好不要稱之為尊敬。」
「你就這樣輕蔑地否定一個偉大的思想,只因為它偶爾被人玷汙了嗎?」畢諾業問道。
「畢努,」戈拉不耐煩地回答,「現在很明顯,你已經喪失判斷能力,你得聽從我的指引。我可以這樣說,你在英文書裡看到的一切形容英國婦女的誇張言詞,骨子裡都只不過是『情欲』二字。禮拜婦女的聖壇究竟應該設在什麼地方?婦女只有作為母親,作為貞潔誠實的主婦才真正值得人們禮拜。有些人讓她們離開那裡,他們的讚美就多少隱藏著一點侮辱的成分。你的心像燈蛾圍著蠟燭那樣,在帕瑞什先生家上空翱翔,其原因,說得明白點,就是英國人所說的『愛情』;不過看在老天爺的份上,不要學英國人的樣兒,把『愛情』置於一切之上,作為男人崇拜的對象吧。」
畢諾業像一匹精力充沛的馬挨了一鞭子那樣跳起來喊道:「夠了,夠了!戈拉,你太過分了!」
「太過分了嗎?」戈拉反駁說,「我還沒有談到正題呢。只是因為我們對男女正當關係的正確認識被熱情模糊了,我們才有必要用詩歌來美化它。」
「就算是熱情模糊了我們對男女正當關係的認識,那麼只有外國人才該受到責難嗎?難道在我們的道學家大談其女人禍水、應當避開的時候,使他們慷慨激昂的不也正是這種熱情嗎?這只不過是同一種心理,在不同的兩種人身上作出的兩種相反的表現罷了。你譴責了這一個,就不該原諒那一個。」
「我看我誤解你了。」戈拉微笑著說,「你的情況並沒有我所想像的那樣嚴重。只要你腦子裡還有哲理,你就不妨放心大膽地去戀愛。不過但願你在陷得太深之前,設法救出自己──這是希望你幸福的朋友們對你的祝願。」
「親愛的朋友,你有點發瘋了!」畢諾業說,「我談戀愛幹什麼?你放心,坦白告訴你,在我聽到和見到帕瑞什先生和他一家的情況之後,我對他們產生了極大的敬意。也許由於這個緣故,我覺得有一種力量吸引著我,使我想去見識見識他們的家庭生活。」
「你願意說它是『吸引』就算是『吸引』吧,不過你對這種『吸引』可得當心。不能完成你的動物學研究,有什麼關係呢?有一點至少是可以肯定的:她們屬於食肉獸這一類。要是你的研究工作使你太接近她們,你就會走得太遠,恐怕到頭來連尾巴尖兒都剩不下了。」
「你有一個大毛病,戈拉,」畢諾業反駁說,「總認為天神把一切力量都賜給了你一個人,我們芸芸眾生只不過是一些意志薄弱的廢物。」
這句話好像說出了一個新的想法,它有力地打動了戈拉的心。「對呀!」他大聲喊道,同時在畢諾業背上熱情地捶了一拳,「對極了,這是我的一個大缺點。」
「老天爺!」畢諾業呻吟說,「你還有一個更大的缺點,戈拉,那就是連一根普通的脊椎骨能承受多大力量都不知道。」
這時,戈拉同父異母的哥哥、矮胖的摩希姆上樓來了,他氣喘吁吁地喊道:「戈拉!」
戈拉立刻離開座位,恭敬地站起身來說:「什麼事,先生?」
「我來看看,」摩希姆說,「咱們家的屋頂是不是給雷劈了。今天又有什麼驚人的消息啦?你們大概已經把英國人趕出半個印度洋了吧?我看不出英國人有多大損失,倒是你的嫂嫂在樓下鬧頭疼,正在床上躺著,你那獅子般的吼聲,她可真受不了。」
說完,摩希姆就離開他們,回到樓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