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一九二九年十月四日

屏兄:

  木器收到,共五件。

  函悉。木器费十二元五毛,未便即付来人。运费一元五毛则已照付矣。弟已支得九月薪。兄可不必再往邮局取款矣。

  书架颜色,弟不在乎,兄亦不必不快。千万,千万!

  兄明日返涿,亦好。双十节好痛快一乐。不然,耿耿于心,终非得计也。

  祝安

弟弟随再拜 四日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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