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一九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屏兄如晤:

  五月八日手示,敬悉一是。

  兄与汉锡为季弟拟定之婚事大纲甚妥,可速速照此进行。至于季弟之不满意,容或有之;但如剑霞君对于早婚无意见,谅季弟亦不致有大别扭;况更有吾兄与弟两人之赞襄一切乎?

  此刻弟想到数事,即拉杂书之如下:

  1.须先租妥房子;

  2.预算费用,好做准备;

  3.结婚时,男家亦须请下一两位女宾,才成出戏,兄可先与汉锡一商,可否并此而去之;(大概不能,若然,须早日请下人,庶不致临时张皇。)

  4.照例(?)男家须为新人做几件衣服,此刻便须下手雇裁缝,截布匹,量尺寸,支案子;此等事吾兄皆办不来,无已,仍须请阜升号王老板为之;

  5.梦华现在省垣做事,可否请他筹一笔款子?

  弟连日来,事多拂心,精神萎靡,志气颓唐,心情不宁,不可言状。但大谅决不至于病,请兄勿忧!以上五条,偶尔想及,随手写出,既不能谓之为运筹帷幄,更非所论于算无遗策。望兄勿哂为荷。

  学校补助费业已取消。将来大有闭门之势。刻已议定令三年级于五月廿三号以前毕业。大约二年级亦仅上到六月中旬便可放假,或更早一点,亦说不定。此消息,兄先秘之,不必以告人,至要至要!

  夜深不及多书,馀俟再函。

  汉锡兄处仍无函,祈先致意一声。

  此请教安

弟随再拜 五月十二日夜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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