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一九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屏兄左右:

  日来连得手书,均未即复;盖不独俗事猬集,即心绪亦欠佳也,谅之为感!

  民言大卖力气,高谊厚情,至可感激。要亦吾兄平素交友久要居敬之所致。吾兄可即于大柬过礼之日,大宴民言,并邀还吾、振之两兄作陪。谅渠三人必不拒绝;但恨痛饮欢呼之际,少一顾羡季耳。天下事真有如此阴差阳错者:寿潜与蔚茹本民兄作合,而大婚襄礼之时,只有老顾在场;季弟与剑霞君亲事,本弟提议,而纳采下定之日,又蒙民兄帮忙。兄念及此,或不免哑然一笑耳。

  今日下午,又得季弟自京所发三月十七日函,大意谓下定事全凭羡兄与屏哥定夺办理,再无异议。(阿弥陀佛!)其馀则又报告下列诸事:

  1.致剑霞君函,已于三月十六日发出;

  2.君培云《沉钟》决不再出版;

  3.慧修或于两周后返济,刻正候一师汇路费去;

  4.十八日将为我寄莎氏戏剧来。

  吾兄前嘱我将下定情形及礼物各项,函知季弟,本宜照办。但直鲁联军已攻下天津,京津间日内邮件未必能通,故我又拟稍俟数日再行寄函。好在季弟刻已心回意转,诸事任凭吾两人施行,况已与剑霞通信,吾辈即不告以下定情形,谅亦无妨。兄以为然否?我以为最好先将民言所拟诸条“办事细则”寄去,使季弟知吾辈过渡人物做事,并不十分荒唐也。至下定礼物各项,季弟并不亟亟于要知道得清清楚楚也。

  馀俟再函。

  即候春祺

弟随再拜 廿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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