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一九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屏兄:

  三月十六夜函,今日(十九)晨到,敬悉种切。民兄到济,甚好。但恐未必能代弟职务。外一函希转交。

  弟近二三日来,益忙。雨丰与学生怄气,来愬于我,弟自不能不负责。差幸调停事甚顺手,然而跑了无数冤腿,亦大不值得矣。明日又是教务会议,又是分班,又须定功课表,一发一团乱丝矣。此亦不能赴济之大原因。见汉锡或致信时,请代声明。此时并信亦不暇写也。

  人家皆喜锦上添花,吾辈独喜雪里送炭。不是故意立异,要是生性特别耳。其实人家在耀武扬威时,要吾辈何用?既不会抱粗腿,又不会假虎威,直呆子而已!所谓王先生其人者,甚欲与吾二人一聚,真是屁股后里作揖。当他做校长,吾辈正是在历下砸了饭碗时,何以不引手援耶?他既眼薄,我亦量浅,闻渠此言,增我气愤!然岁寒知松柏之后凋,此子究属可教耳。兄以为何如?将收之厕之门墙之列耶?

  吾兄心情近中益不佳耶?来函中之“仍欲在觅△△做代表”、“在”字想系衍文,不然,则“欲在”当作“意在”矣。又“不近情理”亦误作“不尽情理”。幸是写信,若与学生改卷子,有此错误,岂不又遗若辈以口实?慎之,慎之!

  本不拟多书,不意执笔不能自已,遂几近三页纸。欲言者虽不尽,亦三分二矣,且搁笔也。

  草草不恭,诸希鉴原!

  此请刻安

弟随顿 三月十九日夜十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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