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前

屏兄:

  遭人冷眼既惯,受人抢白亦多;忽得兄书,为弟打算者至周且密,几欲泣下。生活至此,复何言哉?

  稼轩词不妨作罢论,做买卖当然斗不过商务,何必自寻苦恼?留些许钱,做别用,岂不大佳?前书想已交公纯读过矣。渠意何如?即由渠处置可耳。倘公纯独自经营,弟亦不索报酬,出版后送我几十部书便好。

  炜谟想离开天津赴哈中教书。继任者甚难其人。校长必欲请得一北大文科毕业者。因思及季韶。已有快函征求同意。津校薪当然较西山为优(月可得九十馀至百馀),但未能长久如一月份之发九成现洋。故函中只征求同意,并无强其必来之意。此刻只恨君培太与我过不去,拉走炜谟,使我受窄。可恨!可恨!

  前齐校长寄去之卅元,可先补足兄之百数。今午又寄去廿五元,函中忘提及,亦可存兄项下,不必另折。兄如用钱,不妨先花掉也。

  馀再函。

  祝愉悦

弟随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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