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

屏兄:

  十月一号信早已收到,今日下午又得五号手书。敬悉济南之行,已复作罢,至以为慰!

  胶中已于上礼拜三日移至文登路七号,兄再来函请寄青岛第一公园内文登路胶澳中学校。——其实不必写那么详细,只写胶澳中学,亦万没有寄不到也。

  九月九日与同事某君登山之后,复往游海。北风呼呼,浪高如山,卷至岸上,喧豗若雷吼半天,真奇观也。昨日复深入林中,野花灿霞,芳草如茵,大有春意,殊不似深秋情景。又木兰(亦名玉兰、辛夷、木笔,兄曾见此花否?)花大如拳,色深紫,甚喜人。此花本开于春日,不知今岁何以忽然在秋深着花也。

  七月八月既过,弟之精神,已逐渐恢复。决计从此重整旗鼓,将在吸收发表方面,都要有所致力。鲁迅译《苦闷的象征》,弟未见,请寄我一阅。

  信纸已尽,不能多书。

弟随再拜 十月九日


  请看后面。

  前与继韶一信,大唱“卖淫”说,不知四弟曾函告兄否。此亦牢骚之谈,殊非正论,然乘兴弄笔,遂复不能自已耳。

  兄之才虽不及弟,而精力之饱满则过之。求知心之浓厚,亦精力强旺之故。弟前数日似病非病,精神甚坏,稍偏于正经之书,便不能读,遑论求知?兄勉之,吾辈非老于牖下者也。

  近中更无新作。有人办青岛《时报》,邀我帮忙,情不可却,遂敛集旧作付印。我亦不言报酬,他亦不好送钱。刻报馆中人托次箫向我说,将月赠我以廿元之书籍,此大雅事,吾亦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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